100G硬碟存3千張偷拍照!攝狼交保仍死性不改 下場要吃牢飯
朱姓男子在服飾店偷拍女店員裙底風光被查獲,再判刑7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31歲朱姓男子近10年來偷拍許多女子,被逮收押獲釋後仍再犯,檢警2022年11月在他家搜索時,發現電腦存超過100GB偷拍檔案,手機另藏有3千多張偷拍照,被害人不計其數。朱男去年6月在前案審理期間,又在鳳山區偷拍服飾店女店員,高雄地院4日審結,依妨害秘密罪判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偷拍成癮的朱姓男子近10年偷拍涉案部分,今年8月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合併判刑1年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他於2022年11月第二度被檢警查獲時,在他家的電腦、隨身硬碟中搜出100多GB影像,手機還有3千多張女性裙底曝光照,懷疑他已偷拍超過10年,受害女子難以計數。
2022年7月底時,朱男在三民區安寧街一家服飾店,假借要看女性襯衫,趁女店員墊腳拿取高處衣物時,直接用拿手機偷拍裙底風光,被女店員發現後徒步逃逸。警方以車追人,鎖定朱男,2天后他到案獲交保後即再犯。警方同年11月再次逮捕朱男,檢方將他聲押獲准,他辯稱是被父母逼着參加國考,2次落榜,因壓力大才靠偷拍宣泄。
檢警查出,朱男犯案超過10年,受害女子衆多,不只服飾店,他還假借要買牀墊、訂做衣服,藉機偷拍女店員裙底風光,另跑到捷運站電扶梯下,往上偷拍女乘客的裙底風光,被路人協助壓制,報警送辦。兩次落網後,他又在文具店內偷拍女顧客羣底風光被逮。他辯稱,他實在沒辦法控制自己對女性裙底照的性慾,就算被抓還是忍不住犯案。
法院審理時,朱男聲請再次進行精神鑑定,並稱「我想要重新認識我自己,我腦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法官認爲他的再犯情節相似,沒有再進行鑑定的必要,且朱男在犯案時,都經過精心計劃,不能解釋是衝動行爲,也沒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達到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的能力,沒有減刑的理由,依法判處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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