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晶凍」要1萬6800!臺中黑心店騙嬤51萬 法制局揭手法
▲廟東一家美容店怡豫遭投訴,店內100ml精華液竟要價1萬6800元,騙嬤無卡消費50多萬。(圖/法制局提供)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先前中部多所大學才傳出多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事件,臺中市法制局現揪出黑心美容店家。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位於豐原廟東的怡豫美容店,透過人海戰術推銷商品,讓消費者買下一瓶100ml卻要價1萬6800元的精華液,待消費者同意後,又稱1組商品總數是12瓶精華液而非1瓶,並以話術恐嚇消費者契約已成立,有60多歲阿嬤因此花了51萬元買商品,家人聽聞後覺得太離譜,怒向市府申訴。
李善植表示,統計今年下半年美容消費糾紛案,位於豐原廟東的怡豫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訴件數達15件爲最多,其前身阿蜜爾也是前科累累。李善植指出,來申訴的消費者有剛出社會的年輕人、60多歲婦人,還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長期服用精神疾患藥物者。
李善植透露,怡豫慣用的行銷手法是,通知消費者有先前購買未領的商品或贈品在店內,催促消費者到店領取,等消費者到場後,再以多名服務人員長達數小時的推銷,在消費者誤以爲1組商品爲1瓶售價1萬6800元的精華液而同意購買時,業者卻告知,1組商品總數是12瓶精華液而非1瓶,因此總價高達20餘萬元,並稱消費者已同意購買,銷售單已開立爲由,堅持契約已成立;或堅稱消費者上次消費時,已同意購買總額高達20萬元的12瓶商品,還以店內的商品寄放明細單上有消費者簽名爲由,要求結清貨款。
李善植提到,多數消費者都表達無法一次支付價金,店家就會提供資融公司分期方式,說服消費者,多數消費者會在店家強勢態度下,被迫同意以資融公司提供的分期付款方式履約。
法制局表示,店家主張消費者非首次購買商品,因此非屬訪問交易,無消保法7日無條件解約適用;又說自己只是單純販售商品,不是提供美容服務,因此無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
不過因爲有不少消費者投訴怡豫的行銷方式有爭議,且爭議金額偏高,業者也不出席協商會議,真相難以釐清。李善植提醒消費者,民衆對消費內容有疑義不要簽名,如對契約成立要件有疑義,可要求業者提示契約成立事證,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業者有強迫購買或不讓消費者離開行爲者,建議立即撥打110報警,事後如仍有消費爭議者,得向市府消保單位申訴,由市府協助消費者爭取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