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控繼父性侵!報警慘遭勒斃+綁磚頭棄屍水庫 生母旁觀:辛苦了
▲ 國中少女被人發現陳屍水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南韓上月底傳出一起兇殺案,一名國中少女遭繼父性騷擾,對生父母坦白後,繼父一氣之下將她勒斃,接着開車到水庫棄屍,沒想到近日案情急轉直下,少女疑似曾遭到繼父性侵,且她的生母也轉爲共犯,緊急被警方逮捕。調查結果顯示,2人早就預謀犯案。
綜合韓媒報導,12歲死者親生父母離婚後,39歲劉姓生母與現年31歲的金姓男子再婚,少女便來回居住在全羅南道木浦的生父家和光州的劉母家。她的屍體於28日下午3時左右在光州一處水庫被發現,頭部被套上塑膠袋、腳踝還被綁上裝滿磚頭的麻布袋,死狀相當驚悚。
此前調查指出,少女遭到金男性騷擾,向父母坦白後,導致生母與金男27日發生爭執,金男隨後開車離家、四處徘徊,偶然在路上看見少女,便要她上車,再以雙手勒住少女頸部,導致她窒息而死,隔天清晨開往水庫棄屍。
警方接獲報案前往查看屍體,透過少女身上物品確認其身分後聯絡其家屬,金男隨後自首。金男在調查中坦承,於全南務安一所小學附近的農業道路上,在車內將少女殺害,接着開車到慶尚北道聞慶市一處水庫棄屍,依殺人及棄屍罪嫌被緊急逮捕。
▲ 死者年僅12歲,就讀國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警方透過金男證詞發現,他開車前往尋找當天住在生父家的少女時,生母劉女其實也在車上,因此懷疑生母可能爲共犯。在第一輪調查中主張是獨自犯案的金男後於第二輪調查中坦承劉女是共犯,警方30日將她緊急逮捕。
案發當天,金男載着劉女及他們出生僅13個月的兒子,帶着2天前在超市購入的繩索及膠帶等犯案工具,開車前往木浦。途中劉女爲避免在手機中留下紀錄,以公共電話聯絡少女,要求少女到木浦隧道附近會面。
少女在約定場所搭上車後,金男便開往案發地點。金男將車子停在小學附近的農業道路上,與劉女交換位置,在後座將少女勒死;而劉女當時則在駕駛座上照顧不到2歲的兒子。
他們在27日傍晚開車回到位於光州北區的家中,讓劉女及兒子先行下車後,金男便帶着2個裝滿磚頭的麻布袋,出門前往他與劉女經常開車前往兜風的地點棄屍。且他28日上午將屍體遺棄在水庫後開車到家時,劉女還對他說了一聲,「辛苦了。」
▲ 少女遭生母及繼父聯手殺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根據全南地方檢察廳1日說法,少女曾在4月9日前往報警,指控金男對她性騷擾、將自拍的性器影片傳給她;12日再度前往警局,坦承金男曾在1月將她強拉到山中試圖性侵。警方至此纔將此案轉爲重大兒童性犯罪事件,但由於相關案件調查中需有兒童保護專家、公設辯護人等參與,再加上金男居住地並非全南地方檢察廳轄區,程序複雜,調查日期一再推遲。
少女前往警局指控金男性侵後,警方判斷少女生母應該知情,爲確認事實,首先打電話向劉女求證,與劉女同住一個屋檐下的金男可能偷聽到警方與劉女的通話內容,得知自己罪行敗露,間接導致悲劇發生。
今(1)日稍早的拘捕令審查調查中,原先僅承認傳了色情影片給少女、但堅決否認性侵的金男坦承,「1月和少女發生關係是事實,但不是性侵」,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根據南韓現行法規,性騷擾或與未滿13歲兒童發生性關係者,不論是否雙方合意,皆屬性侵未成年者罪,因此金男等於承認性侵罪嫌。
此外,30日前往光州東部警察署認屍的少女祖父母還指控,金男及劉女長期對少女施暴。自生父母離婚後,少女被迫離開生父懷抱,在劉女家經常被毆打、刁難,還曾在寒冬中被趕出家門,祖父母纔在2018年將她接到木浦。分析指出,劉女是因金男迷戀少女身體,嫉妒之心作祟而經常對女兒施暴,甚至協助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