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被哥哥性侵遭家族掩蓋 她受知名律師發文鼓舞揭家醜
13年前遭哥哥性侵家族竟掩蓋 ,她受知名律師發文鼓舞揭家醜。(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女子小美在13年前遭到同父異母的胞兄酒後性侵,但是因家族爲地方知名仕紳,母親即使被告知,仍替兒子掩蓋,造成小美罹患嚴重憂鬱症,被迫大學休學甚至自傷,直到2022年,小美瀏覽知名律師呂秋遠的臉書鼓勵受害女子提告,才揭發遭到性侵的傷痛。胞兄因此被判刑4年9月定讞。
根據判決書,小美表示,她在2009年,在住處遭到喝醉的同父異母哥哥拉進房間,強推在牀上,強行脫下她的褲子試圖性侵,但小美掙扎反抗,最後但仍遭性侵得逞。
小美事後心理嚴重受創而離家出走2天,返家後母親見她有異狀追問,才得知上情,立即找兒子質問,兒子還跪着球她不要讓父親知道,事情因此遭到掩蓋,但小美爲此罹患憂鬱症,不但大學休學,甚至還試圖自傷。
到了2022年間,小美看到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發文鼓勵性侵害被害人勇敢爲自己發聲,才下令決心提告,揭發哥哥13年前的獸行。
小美表示,「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是家醜,我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是這件事情,對我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我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我只有跟媽媽說,我不敢跟爸爸說,因爲爸爸是地方上影響力很巨大的人士,我不知道這件事如果被他知道的話,家裡會發生什麼樣的鉅變,所以就藏着都不敢講,直到事發的2、3年後,才把這件事告訴表妹、表姊。」
小美的胞兄事後一審及二審遭判4年9月,但仍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法官認定,男子爲小美同父異母之胞兄,本應對妹妹盡其身爲兄長關愛、照護之責,卻利用妹妹親情之信賴,對妹妹強制性交,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對日後生活、就學、就業產生莫大之負面影響,應嚴懲不貸。且男方犯後否認犯行,未獲取妹妹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妹妹也請求依法判決,因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