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大生「夜半慾火難耐」!揪2少女泡湯玩3P下場慘
北市一名19歲男大生半夜揪2少女泡湯,被家中發現,結果慘了。(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一名19歲男大生阿豪(化名)與2名年僅15歲的國中少女於網路上認識,隨後將她們約至北投區泡湯,大搞3P運動。事情曝光後,雖然阿豪一度辯解少女二人已經年滿16歲,士林地院審理後不予採信,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6月徒刑,予以緩刑2年。
判決指出,男大生阿豪去年4月凌晨慾火難耐,透過LINE將先前透過網路認識的兩名15歲少女相約出遊,並開車前往住處搭載,清晨5時許抵達北投一處知名溫泉會館後,就在浪漫的絕美氛圍下大玩3P,直至天亮才離去。
對此,少女家人察覺異樣,一經追問,事情才因此曝光,憤而報警處理。偵查時,阿豪辯稱,他於湯屋先後和兩名少女發生性行爲時,倆人已年滿16歲。
士林地院審理,審酌2名少女性自主能力均未盡成熟,但阿豪竟未剋制情慾衝動、進而與少女發生性行爲,造成少女二人身心受到一定影響;考量他並無前科犯罪紀錄,事發時年僅19歲,並衡量其犯後坦認罪行,也已與原告家屬達成和解,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月,應執行有6月徒刑,予以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