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爸爸硬上女友人!辯護人喊「一時失慮」…16歲妹打臉:他還在那邊笑
▲張男性侵女性友人,辯護人表示他是一時失慮求酌減其刑,但不被法官採信。(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金門一名張姓男子2019年將未滿16歲的女性友人強壓牀上性侵得逞,無視對方激烈抗拒20分鐘,挨告後辯護人稱,張男是一時失慮,犯後相當後悔,希望法官判刑時能酌減其刑,但女友人一句話立馬打臉!法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目前上訴二審中。
判決指出,19歲的張姓男子2019年3月24日晚間9時許在友人家中打牌,接到未滿16歲的女性友人小乃(化名)的臉書訊息,要求他接送返家,於是張男提議可以請另名蔡姓友人協助載送,另外與小乃相約在城隍廟碰面後,再到張男家中等候。
孰料,小乃纔到張男家中2樓客房等待不久,張男竟提出要求,要小乃幫他打手槍。張男遭拒後竟直接將小乃壓在牀上強吻嘴脣、胸部,碰觸下體,還將小乃的內外褲褪到大腿一半處性侵得逞。過程中小乃不斷嘗試將張男推開,但仍慘遭蹂躪20分鐘。
雖然張男辯護人稱,張男年紀才19歲,沒有任何前科,是一時失慮纔會犯案,犯後感到相到後悔,希望法官能酌減其刑,但法官發現,張男在20分鐘內都無視小乃的拒絕,小乃曾在偵查中證稱,「我當時還傳微信給張男,說我沒有告你就不錯了,他還在那邊笑」,不予減刑。
金門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張男無業,已婚狀態育有一子,目前生活費由父母提供,決定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目前上訴金門高分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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