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起買手機有補貼,雲南實施細則來了→
1月18日,雲南省商務廳印發《2025年雲南省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中明確,補貼對象爲實名註冊認證,實際參與活動的個人消費者。補貼時限爲2025年1月20日(含當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當日)。補貼資金分批投放。
補貼品種爲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可享受購新補貼。單件銷售價格超過6000元的產品不予補貼。
每人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比例爲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後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銷售價格以在雲南省開具的發票含稅價爲準。
補貼以電子抵用券形式發放。領取電子抵用券時,消費者在公共服務平臺覈驗個人信息後,可領取雲南省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購新補貼電子抵用券,每人每類限領1張。
覈銷電子抵用券時,採用“支付立減”方式,消費者選定符合補貼條件的產品後,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結算,平臺自動覈算補貼金額,政府補貼部分從消費者的電子抵用券中核減。消費者購買補貼產品後,需配合現場銷售人員或快遞送貨人員檢查貨品包裝完好性,並配合完成產品入網激活。
電子抵用券領取後當日23時前有效,如過期未使用可重新領取。單個活動產品不能與其他非活動產品或不同補貼標準的產品一同付款開票。發票和小票應註明“政府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字樣。
如出現退貨情況,退還消費者的款項不包含補貼資金,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公共服務平臺同步返還消費者補貼資格。
開屏新聞記者 朱婉琪
一審 朱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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