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起開放移工引進 菲泰印越南都可來 須完整接種2劑

2/15起第二階段移工引進 指揮中心:須完整接種2劑疫苗。(粘耿豪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爲兼顧國內防疫安全及產業與家庭用人需求,自今(2022)年2月15日起,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移工來臺前,必須在來源國已完整接種疫苗;來臺後,開放僱主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並確實遵照相關防疫指引規定辦理。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爲因應第二階段移工開放引進,將來集中檢疫所會漸次轉型,改收相關輕症或無症狀的確診病人,以及當疫情發生時,作爲專案大量匡列時使用,但過渡期間仍會移出部分集中檢疫所讓移工使用,但未來移工要漸次轉到防疫旅館或防疫宿舍,目前勞動部已做好相關規畫。

陳時中說,移工防疫部分不論是從仲介、僱主還是移工本人,都希望能做到層層負責,將這件事做好,盼能兼顧勞動力與防疫安全。

至於移工疫苗接種品牌是否有限制,陳時中指出,入境移工所接種的疫苗品牌與國際接軌,只要是WHO所接受的疫苗品牌,都會承認,至於移工的檢疫標準,依照勞動部的說法,前14天採集中檢疫,且檢疫前、檢疫後都要做PCR採檢,至於後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除必要情形外,都必須住在防疫旅館,且外出也要有人陪同。

陳時中說,此舉是爲因應移工將來的工作場域,比較多可能羣聚,但仍然維持檢疫十四天,後七天是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中心說明,第一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已將屆滿,在落實國內外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評估移工引進不至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且經確認移工來源國均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自今年2月15日起,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接續啓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僱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相關說明如下:

一、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並上傳接種證明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且經查覈同意。

二、僱主應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並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7天自主健康管理,始得前往工作地點。

三、指揮中心統籌調度集中檢疫牀位,若有釋出可供入境移工使用時,勞動部得適時開放僱主提出申請,並依照移工取得入境簽證日期排序,依序入境。

四、如因產業特殊需求,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指揮中心同意後,得規劃移工防疫宿舍,並統籌防疫宿舍管理責任。

五、其他防疫措施,均比照第一階段實施,包括來源國應減少海外訓練所人數、移工入境前應完成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以及購妥確診醫療保險,入境後立即 PCR採檢,檢疫結束再次PCR採檢,後續銜接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再做一次快篩。

指揮中心再次強調,邊境檢疫爲防範COVID-19疫情之重要關鍵,僱主應善盡照顧管理責任,應確實遵照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指引等規定,僱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