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女子1310萬存銀行,取錢時卡里餘額爲零,銀行:給你買黃金了
來源:社會奇聞君
“警察同志你好,我遇到大事情了,我的1310萬,全被銀行吞啦!”
報案的女子語氣裡帶着哭腔,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近幾年,客戶將銀行告上法庭的事情並不少見,很多案子都因爲證據不足、案情複雜而被拖了很久。
但是隻要起訴,法院一般都會受理,那麼被挪用了千萬存款的客戶爲何會起訴失敗呢?
事情還要從於女士報警說起。
2018年9月,於女士(遼寧人)報警稱自己存在某銀行的1310萬元存款被私吞了。
1310萬可不是小數目,接到報案後,警方很快展開了調查。
銀行窗口正在辦理業務 網絡圖片
9月15日,孫經理被警方逮捕並拘留。
從2014年開始,於女士就陸續將自己的錢存進了大連瓦房店支行。
於女士很有經商的頭腦,早些年她就開始自己創業。
剛開始創業時毫無經驗的於女士也失敗了好幾次,但是於女士並沒有放棄。經過不斷地嘗試和探索,於女士做起了海產養殖的生意。
於女士聰明肯幹,很快就把自己的生意做大了起來。
有了一定的積蓄後,於女士並沒有自滿,她又開始擴展自己的商業版圖。
這一次於女士選擇了服裝行業,有經驗、有本金的於女士很快也將自己的服裝產業做的風生水起。
存錢4年從不取
後來於女士的生意逐漸步上正軌,她也從剛開始起早貪黑的小商販成了大老闆。
和很多人一樣,於女士選擇把自己的錢存在銀行。
於女士覺得錢存在銀行不僅安全,而且也能獲得一定的收益。
於女士從剛開始起早貪黑的小商販成了大老闆
當時去大連瓦房店支行存錢的時候,銀行工作人員很熱情的招待了於女士。
因爲於女士存的錢比較多,銀行孫經理不僅親自給於女士辦理了存款,還負責於女士後續的存取款等各種銀行業務。
從2014年到2018年,於女士多數時候去銀行都是存錢,不取錢。
孫經理作爲於女士的客戶經理,也一直和於女士保持着業務上的聯繫。
孫經理服務態度一直很好,每次幫於女士辦理業務也辦理得很快。
雖然兩人沒什麼私交,於女士對孫經理的印象卻一直不錯,也從來沒懷疑過孫經理會私自挪用她的存款。
如果不是突然去取錢,於女士可能一直不會知道自己的存款已經被悄悄轉走了。
2018年的時候,於女士的服裝生意出了一點小問題,店鋪的盈利也大不如從前。
當時於女士就想着再做點其他生意,又考慮到自己的孩子上學之後也要花很多錢,於女士就更加堅定了進軍新行業的想法。
知道於女士想投資新的產業後,之前認識的一個朋友找到了她。
於女士朋友說她也有投資的想法,並且發現了一個不錯的項目,想要邀請於女士和她一起做。
聽完朋友的介紹後,於女士對朋友說的這個項目也很心動。
後來經過一系列考察,於女士發現這個項目很值得一試,就打算將自己的存款取出來和朋友一起做投資。
在去銀行取錢之前,於女士先聯繫了孫經理。
之前於女士每次找孫經理辦理業務,孫經理都會直接和於女士約好時間,不會多說什麼。
剛開始的時候孫經理還會和於女士推薦各種理財產品,在於女士明確表示自己對理財產品不感興趣,只辦理基礎的存款業務就可以之後,孫經理也就很少再給於女士推薦。
但是這次於女士和孫經理說自己要取出大部分存款之後,孫經理卻顯得格外話多。
銀行孫經理一直向於女士推薦各種理財產品
孫經理問於女士怎麼突然要取這麼多錢,是不是有什麼急用?
對於孫經理這個有點唐突的問題,於女士並沒有很在意。
她和孫經理也算認識幾年了,孫經理做事一直很懂規矩。
於女士想,自己一直很少取錢,都是往銀行存錢,所以孫經理問一問也不奇怪。
於女士說自己8月29號那天要去銀行取錢,消息發出去後卻一直等不到孫經理的回覆。
過了好半天,孫經理纔回道:“好的,到時候您直接過來就可以了。” 於女士等着拿錢去投資,孫經理卻坐不住了。
“說要取就取,我上哪兒給她找那麼多錢。” 孫經理在心裡想。
於女士的錢早就被孫經理拿去補窟窿了,現在他也只能拖一天是一天了。
孫經理在銀行工作了好幾年,成爲營業部副主任之後,權力大了的孫經理開始產生了歪心思。
每天面對着各種各樣的有錢人,看着別人賬戶裡七八位數的存款,孫經理還是沒有守住自己的底線。
孫經理花錢很大手大腳,開豪車、戴名錶,銀行那點工資根本不夠他用。
爲了維持自己光鮮亮麗的生活,孫經理早就欠了一大筆錢。
由簡入奢易,由奢入簡難,雖然欠了很多錢,孫經理還是沉迷於享樂,欠的錢也越來越多。
2017年,孫經理認識了一個大客戶宋某。
孫經理覺得宋某就是送到自己嘴邊的“肥羊”,他很快就對宋某下手了。
孫經理了解到宋某和於女士不同,宋某對理財產品不是完全沒有興趣,所以孫經理就從理財產品入手,給宋某介紹了各種理財項目。
在銀行工作的孫經理說起理財項目來如數家珍,但是他不是一味地說理財產品能掙多少錢,而是把各種理財項目的優缺點全都告訴了宋某。
孫經理的這一做法讓宋某對他多了一些信任,在孫經理無比“真誠”的勸說下,宋某同意了買理財產品。
宋某的3000萬就這樣被孫經理騙到了他指定的賬戶上,孫經理告訴宋某會幫他理財,其實這筆錢早就被他用完了。
然而這件事情並沒有瞞住宋某,不久之後,宋某就察覺到自己的錢被挪用了。
在宋某多次追問並說要找律師解決之後,孫經理只好將其他客戶賬戶裡的錢再次挪用來還宋某。
有宋某的例子在前,孫經理不敢一次挪用太多。
他分兩次共還了宋某1818萬元,孫經理知道這點錢只能暫時穩住宋某,所以他又打起了其他人的主意。
2018年8月是孫經理最忙的一個月,不過不是因爲銀行業務繁忙,是因爲孫經理要補的“窟窿”實在是太多了。
孫經理之前欠下的債還沒有還完,現在宋某又追着讓他還剩下的錢。
每天頂着被追債的壓力,孫經理又開始尋找新的目標。
孫經理作爲營業部的副主任,想要知道銀行客戶的信息並不難,而且很多客戶的業務還是他經手辦理的。
2018年8月22日,就在於女士去銀行取錢的前幾天,孫經理找到了合適的下手目標——張某。
於女士是報案人,也就是1310萬“不翼而飛”的主人公。
孫經理因人制宜,沒有對張某使用理財那一套,而是換了另一種方式。
孫經理聯繫上張某,讓他來銀行辦理兌換積分業務,然後趁機將張某賬戶裡的200萬存款轉到了自己弟弟的賬戶裡。
就在孫經理剛用這200萬元還了部分債務,以爲自己終於能喘口氣的時候,於女士又聯繫到了孫經理,說要取出自己的錢。
短短几天之內,孫經理也找不來一千多萬,最後他也只好跟於女士打感情牌了。
8月,於女士如期來到大連瓦房店支行。因爲提前知會過銀行,於女士上午九點多就辦理好了取款手續。
辦完手續後,銀行工作人員並沒有直接帶於女士去取款,而是讓她先等等。
於女士在銀行裡等了一個小時左右,工作人員還是告訴她暫時不可以取款。
於女士去銀行取款被拒
失去耐心的於女士再次去詢問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於女士取的數額比較大,所以他們需要去其他銀行調現金。
於女士當初就是考慮到這個問題,才提前和孫經理溝通了取款的事情,沒想到還是要等。
在於女士等待的期間,工作人員還不停地給於女士推銷理財產品。
於女士一直等到中午,銀行工作人員的答覆還是:“需要再等等。”
無奈之下,於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客戶經理孫某。沒想到孫經理直接告訴於女士她的1310萬元被拿去買黃金了。
這下於女士徹底炸了,她生氣地問孫經理:
“什麼叫拿去買黃金了,你說清楚。你的意思就是我取不了自己的錢了嗎?我什麼時候同意過這種事情,我的錢被用在什麼地方我居然不清楚。”
孫經理趕緊柔聲細語地解釋道:
“是這樣的,最近那個黃金製品升值特別快,我也是想着您這麼信任我,把錢存在我們銀行,我也想讓您的錢存的有價值不是。當時啊,我覺得這個機會太難得了,就先給您買上了,本來正打算跟您說呢……”
孫經理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我都是爲您好。”
於女士沒有全信孫經理的話,她讓孫經理拿出買黃金的憑證,孫經理卻顧左右而言他。
沒辦法,於女士只好說了一些狠話,孫經理知道這件事情敷衍不過去,只好拿出了自己寫的購買清單和承諾書。
於女士也把話跟孫經理挑明瞭,說自己急需用錢,如果孫經理在承諾時間內還回自己的本金和這幾年的存款利息,她就不再追究孫經理未經自己同意把錢拿去理財的事情。
孫經理當時滿口答應,不僅承諾會把錢一分不少的還給於女士,還不忘給於女士“畫餅”,說理財項目肯定會大賺,到時候他會連理財項目的收益也一併轉給於女士。
孫經理的承諾書不過是他的緩兵之計,到承諾日期後,於女士並沒有取回自己的錢。
孫經理央求於女士再給他幾天時間,說手續辦理沒有那麼快。
於女士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又給了孫經理幾天的時間。
之後孫經理又一拖再拖,於女士一直取不到錢,乾脆報了警。
於女士幾乎把自己的全部積蓄都存在了銀行裡面,有了孩子之後家裡花銷大了很多。
現在一直取不出錢,影響的不止是投資項目,還有自己家的日常生活。
在警方的審問之下,孫某交代了之前私自挪用宋某和張某存款的事情。
加上於女士的1310萬元,孫某用各種手段私吞了客戶四千多萬存款。如果於女士沒有及時報警,不知道孫某還要挪用多少客戶的錢款。
孫經理一審獲刑十九年
2021年7月,這位經理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處罰金二百五十萬元,並且需償還宋某1182萬元,向某銀行大連瓦房店支行退賠1510萬元。
等了好幾年,孫某的案子終於有了個結果,但是於女士的錢卻還沒有拿到。
其實在2019年1月,於女士就將某銀行大連瓦房店支行告上了法庭,但是孫某的案子不是簡單的民事案件。
瓦房店人民法院認爲孫某的案子尚未定性,不宜作爲民事案件審理,就駁回了於女士的起訴。
在後面的幾年,於女士一直在等法院的審判結果。
因爲取不出自己的存款,於女士後來的生意和生活都不是很如意。
有段時間資金週轉不過來,過度焦慮的於女士還患上了抑鬱症。
好不容易等到審判結果,於女士以爲自己終於熬出頭了,但是並沒有。
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將案件發回瓦房店人民法院重審
和於女士一樣,孫某也一直在等一審判決的結果。
一審判決一出,孫某就向大連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2021年11月,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將孫某的案件發回了瓦房店人民法院重審,這也意味着於女士的錢還是取不出來。
1310萬元是於女士多年辛苦創業掙來的,她肯定不會放棄追回自己的錢,但是事情到現在也還沒有結果。
一審於女士等了三四年,這次她又要等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