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前減持 威帝股份創始人被罰795萬元

4月9日下午,威帝股份(603023.SH,股價3.93元,市值22.09億元)發佈公告稱,公司前任董事陳振華於2024年2月28日收到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

黑龍江證監局認爲,陳振華作爲威帝股份時任董事,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的前十日內減持“威帝股份”股票,該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爲。

陳振華是威帝股份的創始人及原董事長,於2000年7月創辦威帝股份,2000年7月至2020年12月,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23年11月,陳振華辭去威帝股份董事職務。

值得一提的是,陳振華減持的時間,不僅趕在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前,還正好卡在公司因重大重組停牌前。就在陳振華減持完的第二天(2023年7月11日),威帝股份開始停牌,直至7月25日復牌。復牌後,公司股價經歷短暫上漲後震盪下跌,一度在9個交易日內跌超20%。此外,陳振華的減持還被外界質疑與其未完成業績承諾需要“套現”補償有關。

創始人限制期違規減持

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在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然而,帶領威帝股份成功上市的陳振華卻在這條規定上“摔了跟頭”。

2023年7月15日,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上半年歸母淨利潤同比扭虧;但扣非淨利潤預計虧損170萬元到虧損252萬元,虧損額進一步擴大。

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的前十日內,陳振華於7月7日、7月10日通過大宗交易賣出“威帝股份”合計664萬股,佔威帝股份總股本的1.18%,成交金額2656.56萬元。期間,陳振華仍擔任威帝股份董事一職,其減持行爲構成違法行爲。

另外,陳振華還在2023年7月4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46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818%,成交金額約174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陳振華減持的時間,不僅剛好趕在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披露前,還正好卡在公司因重大重組停牌前。就在陳振華減持完的第二天,威帝股份開始停牌,直至7月25日復牌。

2023年9月,陳振華就在窗口期減持公司股票一事致歉,稱此次減持期間,尚未知公司2023年半年度經營業績數據及公司需要發佈2023年半年度業績預告公告。同年11月,陳振華因涉嫌限制期買賣威帝股份股票被證監會立案,隨後陳振華以“身體狀況等多重因素”爲由辭去董事職務。

黑龍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陳振華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795萬元罰款。

揹負近5500萬元業績承諾補償款

陳振華是威帝股份創始人、原實際控制人。2020年11月,公司公告稱,陳振華及其他兩位股東陳慶華、劉國平將所持上市公司21.43%股份轉讓給麗水久有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麗水久有基金”),同時放棄了近30%股份對應的表決權。麗水久有基金由此成爲威帝股份控股股東,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爲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彼時,威帝股份業績已顯現下滑趨勢,2019年營收同比下滑31.63%,2020年上半年營收同比下滑36.76%。在陳述股份轉讓的原因時,陳振華表示,因身體狀況及年齡的原因,希望公司能有更好的發展前景,選擇引進國資背景的控股股東以助力企業長遠發展,更好地回報廣大股東。

在此之後,陳振華雖不再是威帝股份實控人,並辭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但繼續擔任公司董事。

此外,陳振華還作出業績承諾,2020年、2021年、2022年期內,威帝股份原有業務板塊每年的年度淨利潤爲正,其中2022年度淨利潤不低於3000萬元,且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威帝股份原有業務板塊累計淨利潤不低於9000萬元。若業績承諾未完成,陳振華將對公司予以現金補償。

然而,從威帝股份後續的經營表現來看,與上述業績承諾相差較大。2023年11月3日,威帝股份披露公告稱,原有業務板塊爲基礎所產生的淨利潤預計在4100萬元左右,初步測算預計補償金額爲4900萬元左右,公司已收到陳振華的預付補償款473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時陳振華的預付補償款數額與其2023年7月份通過減持獲得的金額接近。

根據威帝股份2023年12月22日公告,2020年度至2022年度,威帝股份以公司原有業務板塊爲基礎所產生的淨利潤最終確定爲3518.97萬元,陳振華應以現金方式補償公司5481.03萬元,公司已全部收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