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獨家|監管摸排A股募集資金使用 多券商因督導不力被罰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 崔文靜 北京報道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正在成爲監管的重中之重。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有地方證監局要求上市公司上報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每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對於轉變募集資金用途的,需要解釋原因;存在問題的,則需上報調整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募集資金嚴查並非僅針對IPO項目,而是包括定增、可轉債等各類募資。
過去,超募、轉變募資用途現象曾屢見不鮮;自去年“827新政”強調規範募集資金使用方向後,IPO募資普遍由超募轉變爲募不足;更改募集資金使用方向的現象也有所減少。
根據Wind,以IPO實際募資情況來看,超募20%乃至50%以上一度比比皆是,“827新政”後募不足者逐漸增多,春節以後上市的20家新上市企業中,有17家募不足。
與此同時,一些企業與投行已因募資使用不當而收下罰單。比如,5月中旬,常熟汽飾未按原計劃使用可轉債募集資金,爲其提供持續督導服務的中信建投被江蘇證監局點名。
監管“摸排”嚴查
去年“827新政”明確:審覈中將對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是否基本使用完畢,前次募集資金項目是否達到預期效益等予以重點關注。自此,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日漸成爲監管關注重點。
4月12日發佈的新“國九條”要求,從嚴加強募投項目信息披露監管。疊加全面落實新“國九條”成爲證監繫統工作重中之重,這使得監管近期對於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規範要求再度提高。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近期,有地方證監局對轄區內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摸排”,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包括底稿在內的詳細材料,彙報募集資金計劃使用情況、實際使用情況;對於更改募資用途的,解釋具體原因;對於存在問題的,上報調整方案。同時,對於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則需說明使用計劃。
“相較於監管此前對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摸排’要求,此番監管要求更爲細緻、嚴格。一方面,一些過去可以過關的說辭,如今會被要求做進一步說明;另一方面,對於存疑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上市公司被要求說明具體原因,並及時整改。”某頭部券商資深投行保代告訴記者。
根據受訪保代分析,此番募集資金嚴查範圍較爲廣泛,不僅針對IPO首發募資,而且包括定增、可轉債等各類再融資。嚴查旨在規範各類募資使用情況,促使募集資金用到實處,實實在在助力企業發展;而非募到資金後大量閒置,盲目投資,抑或用於對於企業業績提升無益之處。後三者一度成爲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普遍存在的問題。
多家券商受罰
儘管嚴格“摸排”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是近期之事,但今年以來已經有不少上市公司因募集資金使用不當而被監管點名;受上市公司連帶而被出具罰單的券商投行也時有出現,並且被罰投行以頭部券商爲主。
記者梳理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官網發現,開年以來,已經至少有中信建投、招商證券、華泰證券、國信證券四家券商因持續督導的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違規使用、信披不當而收下罰單。其中,中信建投被罰兩次。
從被罰原因來看,新“國九條”出臺以前的原因多數較爲概括,包括“未持續督導上市公司完善制度、採取措施規範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使用過程”“未督導發行人做好募集資金管理、未持續跟蹤和監督發行人履行有關信披臨時報告義務”等。
不過,5月以來的兩則罰單則詳細列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違規使用情況,有助於企業與機構對照自查。
其中,5月6日廣東證監局向國信證券開出的罰單系因首發上市企業奧普特募資使用不當,奧普特超募投計劃發放員工薪酬、使用其他募集專戶發放薪酬、使用營銷中心募投資金向其他項目支付員工薪酬。
5月17日,中信建投收到的江蘇證監局罰單則源於常熟汽飾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未按規定使用。罰單具體寫道:按照項目立項時間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原定規劃建設期,上饒項目、常熟項目、餘姚項目分別應於2020年1月、2020年1月和2020年7月完成建設,但上述項目均未如期完成建設。常熟汽飾未在歷次募集資金存放和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披露上述項目實施進度未達計劃進度的情況,風險提示不充分,信息披露不真實。
“過去,上市公司更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現象較爲常見,因之被罰的投行鮮少出現。因此,投行對於企業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關注有限。”受訪保代告訴記者,“如今,多家投行因持續督導企業募資使用不當被罰,包括我們在內的不少券商投行已經加大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督導力度。”
業界建議“寬嚴並濟”
嚴格規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有助於倒逼上市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資金。與此同時,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對於從發佈募資計劃到成功募資用時不同、更改募集資金用途原因存在較大差異的企業,可以採取不同標準,做到“寬嚴並濟”。
一方面,從計劃募資到實際募資時間來看,間隔時間較短的企業需要嚴格審查,間隔時間較長的企業則建議適度放寬要求。
“在IPO節奏放緩的當下,企業從制定募資計劃到成功上市募到資金,可能需要花費兩三年乃至更長時間。企業經營情況、行業大環境可能已經發生較大變化。此種情況下,企業基於自身實際需要而適當更改募資計劃,對於企業發展更爲有利。”受訪保代表示。
他同時強調,更改募資計劃的前提是實現企業經營效益更大化、利好企業可投性的提升,而非滿足少數大股東或高管的個人需要。
另一方面,對於更改募資用途的上市公司,亂投資,即實際投資效果與前期所描述的投資結果大相徑庭的企業,更應嚴查。
“如果企業募得資金後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比起少投資,亂投資給股民帶來的損害更大,應當重點關注。從既有案例來看,原本經營良好的企業,通過‘講故事’大量募集資金,而後盲目投資,導致業績下滑乃至大量虧損的案例屢見不鮮,太平鳥即爲典型案例之一。更改募資方向而盲目投資,更應作爲當前募集資金嚴查的重中之重。”受訪保代直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隨着去年“827新政”以來,監管一再強調規範募資用途、防止過度募資,超募現象已經明顯改善。
根據Wind,春節以後,新股IPO實際募資規模再度下降,截至5月27日新上市的20只新股IPO中,17家未募足,其中3家募資規模不足半數;僅有的2家超募企業,較計劃募資規模微超1.89%和1.79%;另有1家企業實際募資規模與計劃募資規模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