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提領822萬!越南失聯移工車手團害慘104人
越南籍弄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吸收5名逃逸移工,由詐團成員以假投資吸引民衆受害,弄男指揮成員提領,發現弄男等人去年9月短短25天內提領822萬餘元,104人受害,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等罪嫌起訴,並求刑5年以上。(檢方提供)
越南籍弄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吸收5名逃逸移工,由詐團成員以假投資吸引民衆受害,弄男指揮成員提領,發現弄男等人去年9月短短25天內提領822萬餘元,104人受害,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等罪嫌起訴,並求刑5年以上。(檢方提供)
越南籍弄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吸收5名逃逸移工人,由詐團成員以假投資吸引民衆受害,弄男指揮成員提領,發現弄男等人去年9月短短25天內提領822萬餘元,104人受害,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等罪嫌起訴,並求刑5年以上。
桃檢檢察官吳柏儒指揮桃園警分局偵辦弄姓等6人詐欺車手團,檢方查出,弄男及2名阮男、寧男、範男、鄧男等人組成車手團,並加入炸團,該詐團以虛構的投資方案吸引被害人投資,誘使被害人將投資款項匯款至指定金融帳戶,再由弄男指揮成員領錢,再把現金交給詐團上游,檢警去年9月27日逮捕弄男等人,起出金融卡50張、手機8支、電腦3臺、讀卡機1臺、點鈔機1臺、現金219萬100元等物。
檢方當時訊問弄男等6人,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分析金流發現,弄男從去年9月2日到9月26日,持金融卡29張,於短暫25日間,即多次進行提領,提領金額高達822餘萬,遭騙之被害人多達104位,所幸爲檢警查獲,避免更多民衆財產損失。
檢方認爲,弄男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聲請沒收扣案之不法所得219萬100元,並審酌弄男等6人分別擔任指揮、提領款項之重要角色,及對我國社會、司法資源之負面影響,分別具體求處5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近來詐騙集團爲掩飾隱匿、製造金流斷點,利用失聯移工遭通報行方不明難以查緝之特性,招募失聯移工組成車手團,增加溯源打詐之難度,本署將持續與執法機關合作,強化詐欺案件之偵辦,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