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超商販售高酒精濃度咖啡 消基會批「挑戰國法」
消基會表示,這次超商以耶誕節慶促銷「咖啡+酒」的組合販售,實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亦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向青少年販賣酒品的法令。圖/7-ELEVEN提供
瞄準耶誕節商機,2大超商7-ELEVEN和全家相繼推出高酒精濃度調和咖啡。消基會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這次超商以耶誕節慶促銷「咖啡+酒」的組合販售,實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亦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向青少年販賣酒品的法令。不僅挑戰年輕人的意志力,亦不無藉販售咖啡飲料之名,幫忙酒商促銷烈酒廣告之嫌,「實是向國法的重大挑戰」。因此,消基會呼籲,各縣市衛生局應不時駐點稽查業者有無落實《菸酒管理法》不販售未滿18歲者的調查,保障年輕人遠離菸酒危害。
消基會指出,瞄準聖誕節商機,7-ELEVEN推出的「精品微醺威士忌拿鐵」微醺組合,含約翰走路(酒精濃度:40%)迷你酒乙瓶。全家則是和威士忌品牌傑克丹尼合作,自12月13日起開賣醉醺蘋果焦糖拿鐵、醉醺蘋果仙女紅茶,都附上一瓶田納西蘋果威士迷你酒(酒精濃度:35%)。
消基會指出,去年曾至便利商店進行疑似18歲以下買酒測試,發現178家店家違規兜售酒類給未成年者的情形高達33.1%。該次抽查的商店裡,4大便利商店則全都淪陷,7-11(89家,不合格率爲37.1%)、全家(60家,不合格率爲15%)、OK(13家,不合格率爲61.5%)、萊爾富(16家,不合格率爲56.2%)。這次超商以耶誕節慶促銷「咖啡+酒」的組合販售,實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亦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
消基會更指出,超商業者近十數年來,開始銷售低酒精飲料、含酒精霜淇淋,再到今年推出的高酒精調和咖啡,不斷誘引年輕人靠向酒精的行列,亦挑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菸酒管理法》的執法落實程度,實不可取。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特聘教授陳爲堅曾研究指出,學校周圍便利商店密度愈高,中學生半年內有喝酒的機率愈大,便利商店成了主要買酒來源。
此次推出的耶誕咖啡,超商業者以調和咖啡名義,搭配高濃度酒精,消基會認爲,已有鼓勵、提倡飲酒,甚至可能導致酒駕;且以調和咖啡名義販售,容易讓消費者誤解「這僅是一杯咖啡」,極易誤導消費者。消基更呼籲企業應展現自律與社會責任,應從嚴實施賣場區隔販售含酒精商品,與驗證購買者身份的保護年輕人措施。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