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娃吐奶「運將硬載警局喬賠償」 新加坡女PO文控:遭軟綁架

▲一名從新加坡來到臺灣居住的劉小姐跟計程車司機有糾紛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名從新加坡來臺的劉姓女子,在高雄搭計程車時,因爲2歲孩子在計程車上吐奶,被運將索討清潔費以及賠償,雙方喬不攏,司機於是把車開到派出所,但這個舉動被劉姓女子覺得是「軟綁架」,於是將整個過程po路控訴,轄區三民一分局三民派出所警方將追究是否涉及強制罪,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認定。

一名來自新加坡的劉姓女子,日前在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自己跟2歲小孩被臺灣計程車司機綁架了10幾分鐘。她說自己纔剛來到臺灣幾個月,然後搭計程車要前往幼兒園,結果2歲小孩在計程車上吐奶,結果她指控司機要求「賠償後期接單費用2000元臺幣、Uber接單的部分,要按照每半小時350臺幣收取額外費用,來補償洗車無法營業的時間」。

劉女表示,自己拒絕後雙方談不攏,所以司機開車去警署,「我一直問他去哪個警署,抱着2歲的孩子,一直問不回答,周邊也是感覺人少,建築物少,不知道過了多久,雖然還是到達目的地,10多分鐘的恐慌無助對於一個纔來臺灣生活的人,簡直就是軟綁架」。

▲一名從新加坡來到臺灣居住的劉小姐跟計程車司機有糾紛,雙方來到三民派出所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據瞭解,運將最後將車開到三民一分局三民派出所,三民一分局表示,全案發生在3日上午9點30分,小朋友是在大順跟博愛路口吐奶,司機當下覺得跟這名劉姓女子賠償談不攏,所以纔開到派出所,最後雙方以2500元的洗車費以及車資160元和解。

不過這名劉姓女子事後不滿意上網爆料,但是警察主動查辦找到他們夫妻時,他們反而還責怪派出所爲何要把事情搞大,已經和解了!讓員警傻眼,私下覺得「現在發文的人到底是誰?指控對方軟綁架的的又是誰?」劉姓女子最後解釋是因爲新加坡跟臺灣的風土民情不同,新加坡是在當下就解決,不會開到派出所。

但因爲劉姓女子有談到「軟綁架」,警方將蒐集相關事證,將全案函請高雄地檢署,至於有沒有跟顧客來超收,也將一併函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審認裁處,若有超收將可以依照公路法、公路法運輸業管理規則來才處9000元到9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