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江蘇電價有調整!

來源 | 新華日報微信公衆號

編校 | 劉婉兒 審覈 | 陳寧 馬響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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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

《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

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優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

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

18:00-20:00

執行冬季尖峰電價

因此

2月1日起工業用電價格將有所調整

具體內容如下 ↓↓↓

優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時段(將每天4個小時下調爲2個小時),調整夏季晚尖峰時長(將每天2個小時調整爲3個小時),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執行夏季尖峰電價,同時將17:00-18:00從峰期調整爲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執行冬季尖峰電價,加大力度精準引導工業電力用戶主動避峰,確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平穩。夏、冬兩季尖峰電價保持不變,統一以峰段電價爲基礎,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