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男嬰哭鬧不休新手媽動手悶死 遭判殺人3年徒刑
新手媽產後憂鬱悶死2月男嬰,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3年。(蔡依珍攝)
桃園35歲王姓新手媽媽罹患產後憂鬱症,不解孩子爲何哭鬧不休,去年11月以毛毯、塑膠袋悶死2月大兒子,一度想輕生未果,致電丈夫並自首,桃園地院考量她生病致辨識能力降低且自首2度減刑,加上丈夫原諒且希望攜手再生養小孩,依殺人罪判處王女3年徒刑。
平鎮35歲王姓新手媽媽,去年11月11日下午2時許見2個月大的兒子躺在牀上熟睡,持毛毯蓋住他口鼻,男嬰呼吸困難哭鬧20分鐘後沒了聲息,王女拿開毛毯見兒子眼球仍在轉動,再持粉紅色垃圾袋套住男嬰頭部持續4、5分鐘,導致兒子呼吸衰竭死亡,她一度想輕生「想陪兒子一起走」,失敗後伴屍3個多小時才致電先生,並報警自首。
王女犯後後悔不已,稱無法分辨兒子哭鬧原因,以及來自家人無形壓力纔會做出憾事,非常後悔讓兒子走掉,希望能重新來過。
法官調查,王女專科畢業後,疑似與父親吵架,自行離家與丈夫同居,期間求職不順,最後全職在家幫忙照顧丈夫的祖母,以及2個月大的男嬰,丈夫爲主要經濟來源,照顧孩子期間罹患產後憂鬱症,曾至身心醫學診所就醫。
法官請衛福部桃園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爲王女的辨識違法能力雖然沒有異常,但辨識行爲能力與常人相較已有不足,且王女丈夫對於妻子行爲造成幼子死亡雖然心痛,仍選擇原諒,願陪妻子走出痛苦的回憶,治好憂鬱症、試圖再生養小孩,媽媽跟姐姐也從不諒解到考量是因生病釀禍而不再苛責。
法官認爲男嬰瀕死前仍奮力呼吸,真切感受窒息、痛楚、面臨死亡的恐懼,王女不僅剝奪他平順長大成人之機會,也造成生父、親屬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但審酌她罹患憂鬱症且自首,2度減刑,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有期徒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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