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名研究生,退學處理!
近年來
清退研究生、加大論文抽檢力度……
高校的“嚴進嚴出”
已逐漸成爲常態
南京工業大學公告:
35名研究生,退學處理
近日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佈《關於對在最長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的公告》對35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條、《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條以及《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南工校研〔2017〕12號)的規定,陳某某等6名博士研究生系2015年9月及以前入學、沈某某等29名碩士研究生系2018年9月及以前入學,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未達到畢(結)業條件。2024年7月11日,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對上述35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特此公告。公告期爲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17日,公告期滿視爲退學處理意見已送達。
武漢大學公告:擬清退3人
近日武漢大學研究生官網發佈一則《關於擬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的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武漢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武大研字〔2018〕11號)相關文件精神,學校擬對三名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研究生作退學處理。
公告時間爲2024年7月22日-8月21日。學生本人如對擬退學處理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公告期內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書面陳述(聯繫電話:027-68754166);逾期未提出的,武漢大學將於公告期滿後,正式作出退學處理。
三名擬作退學處理的研究生分別爲: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的劉同學,電子信息學院的黃同學和陳同學;最早爲2017級,最晚爲2022級。
《武漢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顯示,該校規定:每學期開學,研究生應在規定的日期到培養單位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的,應在兩週內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在該條例第七章中,“應予退學”的情形之中包括“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和“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條例同時也明確,研究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時限和程序按《武漢大學學生申訴處理辦法》執行。
相關專家表示定期清理研究生學籍是對大學教育資源和師資力量的尊重也是維護學歷、學位的嚴肅性和含金量的必要舉措這樣的退出機制也能給在校研究生“提個醒”對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有一定幫助
來源: 河南共青團、青春浙江、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武漢大學研究生官網、人民日報、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