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萬元高麗菜投資糾紛 男子遭擄酷刑凌虐54天慘死

檢警攻堅。(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縣34歲徐姓西螺鎮民,因3800萬元高麗菜投資糾紛,今(2024)年1月間被擄走,3月間被報案死在汽車旅館,據檢警調查,徐男死前遭如同滿清十大酷刑凌虐手段致死,包括銀針刺指甲肉、瓦斯噴槍燒腳背、以鐵鏈拖行等,死前被拘禁凌虐54日死亡,一開始2名嫌犯出面頂罪,雲林地檢署抽絲剝繭查出已逃亡到柬埔寨的26歲高男纔是主嫌,已引渡回臺受審。

26歲高男、23歲林男把徐男強押至南投縣竹山區某茶廠、高雄市三民區某洗車場,最後拘禁於龔男提供的屏東縣內埔鄉鴿籠內54日, 不提供飲食,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被害人的口眼,並用手銬、鐵鏈把徐男拴於狗籠或房間內,出入以鐵鏈拖行。

徐男死前被放在鴿子籠內凌虐致死。(雲林地檢署提供)

此外施以滿清十大酷刑,包括持棍棒、藤條長時間毆打,甚至用瓦斯噴槍點火灼燒被害人的腳背、把銀針刺入徐男手指甲牀內並左右攪動、用電擊棒電擊,即使徐姓被害人在地面蜷曲、慘叫,嫌犯仍不罷手,手段極爲兇殘。

主嫌高男在凌虐過中,還拿手機錄攝凌虐過程,徐姓被害人今年3月11日不堪凌虐死亡,高男等人於是把徐姓被害人屍體交由劉、黃男(均30歲),命其將屍體運至斗南某汽車旅館,伴屍4天后,3月15日前往警局頂罪,藉以製造斷點。

當主嫌高男確認劉男、黃男確實前往頂替並遭收押後,3月17日搭機逃亡柬埔寨,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抽絲剝繭主嫌是高男、共犯林男,比對出私行拘禁的場所是共犯龔男提供,函請外交部註銷外逃主嫌高男的護照,使高男遭柬埔寨當局遣返後回臺受審。

雲林地檢署本週二(22日)偵查終結,認定主嫌高男、林男、龔男共同涉犯刑法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達七日以上致死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