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寶爸裝妙齡女大談網戀 狠詐創業小開278萬判關2年10月

臺中已婚有3個小孩的林姓男子玩線上遊戲時,設爲女性大頭貼並自稱「靜琳」,並和1名男網友成爲線上情侶,得知對方創業小有積蓄,短短數月就以家裡公司投資等名義騙了男子278萬多元;法院以林男犯後矢口否認,刑事依詐欺罪重判他2年10月,民事判林應給付男子278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020年透過線上遊戲「傳說對決」,以女性爲頭像並自稱「靜琳」認識男網友,他得知對方創業小有積蓄就多次互動成爲男女朋友,2021年又約男子北上新北市土城見面,當天卻謊稱自己是「靜琳」的爸爸代爲出面。

林男繼續以「靜琳」的父親身分騙說,他是公司負責人,公司營運良善、前景看好,邀男子一起投資事業,之後若和「靜琳」結婚就可以繼承他家業,後林男持續以「靜琳」名義傳訊給對方,假借疫情時公司資金短缺等要他投入款項買不動產。

男子因而上當,自2021年3月至10月22日間,短短數月就匯了278萬9500元給對方,直到男子因家人手術需籌措資金,轉而向「靜琳」及其父求援時,才驚覺對方人間蒸發。

臺中地院刑事庭審理時,林男矢口否認詐欺,辯稱沒有佯裝成「靜琳」並對男子施以詐術,他有將名下帳戶借給朋友使用;男子控訴,當初「靜琳」說要維持神秘感,彼此是線上遊戲情侶,從未見過面,僅和「靜琳」的父親見過,記得對方腿部有刺青、講話支支吾吾。

法院比對雙方對話、金流,以及林男名下帳戶、手機門號,當庭勘驗他刺青特徵也和男子描述相符,不採信其辯詞,審酌林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男子,利用他信任詐財金額非少,依詐欺罪判他2年10月。

男子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林給付278萬9500元;林經通知未到庭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審酌相關事證,認爲林應付損害賠償之責,判他應給付男子278萬9500元。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