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筍農地目不符無法加農保 中市府:請求中央放寬

臺中大坑在民國103年變更爲風景區,有農友一家3代均在大坑地區種筍,卻因非屬農業區無法加入農保;市議員盼市府協助輔導,中市府表示,將請求中央放寬標準,有條件改變加保資格。

臺中市議會今天召開財政業務質詢,民進黨臺中市議員曾朝榮表示,大坑地區種有筍子、橘子、花卉等知名農作物,103年大坑地區變更爲風景區,有農友一家3代都在大坑種筍,他要加入農保,卻因土地被劃爲風景區不能參加。

曾朝榮說,大坑地區3000多公頃,風景區僅佔1/3,許多農民的土地仍進行農作,卻因土地編定問題無法申請,父親往生後小孩要續保農保也無法辦理。

農業局長張敬昌表示,因農民所耕作、上一代祖先所留下的土地並非農業用地,因此無法加入農保,目前大坑地區是都市計劃內用地,將請求中央是否能放寬標準,有條件改變加入農保資格。

曾朝榮提到,105年實施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每年達90天、年收入達新臺幣3萬600元,每月繳7元即享有傷病給付第1年每日476元;門診每日50元、住院每日900元;身心障礙給付最高61萬2000元;喪葬津貼61萬2000元等福利。

曾朝榮拿出六都加入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人數比較,統計112年底止,臺南市最多有3萬8000多人、臺中市2萬4000多人居次,臺中市農民人數約20萬人,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張敬昌表示,去年2月已修法,新加入農保者均強制要加入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相信人數會慢慢攀升,而去年2月前已加入農保者,則必須自己申請加保,市府會持續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