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不愛睡遭父母「軟膠條、竹條虐打」致死 二審判決出爐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本報資料照)
謝姓男子2019年9月間,認爲3歲女兒好動調皮、時間到又不愛睡覺,竟和蔡姓妻子聯手,以軟膠條、竹條持續多次虐打女童,女童被打後不斷哭鬧,甚至以頭撞牆,謝父竟還不斷搖晃對方,造成女童翻白眼嘔吐,送醫後不幸喪生,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致死罪,判這對父母9年、8年6個月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2)日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謝1年徒刑,謝妻6月徒刑並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6場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謝、蔡夫妻認爲3歲女兒過於好動,經常亂玩、亂動家電及用品,而且屢勸不聽,包括罰站、打手心等也都沒效果,謝父後來抓狂,與蔡姓妻子拿膠條抽打女童。
同年9月23日,女童幼兒園放學後,兩人即要求她面壁罰站2小時,過程中女童不滿哭鬧,還用頭去撞牆,謝不以爲意,反而徒打毆打,還不斷搖晃女童要她不要再吵,此時女童開始頭昏、嘔吐,謝才發現狀況不對,緊急將女兒送醫。
女童被診斷出腦部嚴重水腫、額前頭皮血腫,當時已無意識需用呼吸器急救,但住院88天治療後仍不幸喪生,士檢偵查後起訴這對狠心父母。
謝父開庭時辯稱有打小孩,但只是想訓誡她,因爲小孩實在太頑皮,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而且過程中有時問小孩,她也說沒有很痛、沒事,兩人還辯稱小孩身上的傷勢,並不是他們虐打造成的,對女兒的死亡十分懊悔、傷心。
士院審酌,女童調皮不愛睡覺,以3歲幼兒來說,父母應尋求各方治療協助,包括求醫、親子團體關懷治療等,謝姓夫妻行爲明顯逾越合理管教界線,以不斷體罰、虐打方式,造成小孩死亡,且事發時女童已幾乎2天沒有深度睡眠、休息,一般成年人可能都不堪負荷,犯行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謝男9年、蔡女8年6月有期徒刑。
高院表示,兩人分別爲謝童父母,是謝童最重要的依賴照護者,竟不思理性教導,僅因不耐謝童哭鬧、不眠、未聽從管教,恣意傷害謝童身體,違背應確保兒童身心健全發展教養義務,復衡酌兩人素行、犯罪動機、手段、所生損害、謝男所爲傷害情節較重於蔡女、犯後態度,及蔡女罹患惡性腫瘤2期的身體狀況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
蔡女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衡酌其尚育有 2名分別爲1歲、10歲的未成年子女,目前共同生活中,其爲家庭主婦,該2名未成年子女正待妥善親情照顧,案發至今已5年,並無事證顯示被告蔡女有對該2名未成年子女不當管教的情形。
以刑事法律制裁本即屬最後手段性,倘能予其在家庭善盡母職以彌補己過之機會,更可達使其自發性改善更新、戒慎自律之刑罰效果,因認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爰並諭知緩刑3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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