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遭噴槍奪命!他入獄前驚「孩子非親生」 非常上訴結果曝光

3歲鄧姓女童與鄺姓父親到自助洗車場洗車,卻命喪空氣噴槍下,鄺被判刑10年定讞,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鄺和鄧母曾是男女朋友,2015年11月生下女童,平時女童起居由母親照料,但鄺偶爾會帶母女出遊,也負擔女童扶養費。2019年1月20日,鄧母另有要事,託鄺照顧女童,鄺開車載女童到高雄市自由路加油站洗車,女童卻陳屍副駕駛座,解剖發現肺臟破裂出血、心臟氣體栓塞致死,死因爲高壓氣體灌入胸腔所致。

鄺否認拿噴槍去噴女童,曾稱是女童自己手拿噴槍往嘴巴里面噴。一審認爲鄺否認動手,且噴槍握把有女童DNA,不排除女童誤觸噴槍,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10月徒刑。

二審認爲,鄺對於噴槍位置、女童何時拿噴槍、是否親眼見到女童朝嘴巴按壓噴槍等,說詞反覆不一致,且臺大醫院找年紀相仿的兒童把玩風槍,發現幼童無法執行朝自己按壓噴槍的高難度動作,且成人、兒童喉頭受異物刺激,肌肉會緊縮造成嘔吐或不適,女童早在高壓氣體灌入前就會鬆手。

二審認定是由鄺將噴槍放入女童口中灌入高壓氣體,但沒有證據有殺人犯意,且他得知女童死亡後,擔心另案遭通緝的身分被警方查獲,而擅自離開醫院,又一再拖延到案說明的時間,企圖掩飾犯行,也未獲得鄧母諒解,以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鄺入監前到高雄地檢署提告鄧女詐欺罪嫌,表示女童死亡後,他自行做DNA檢測發現「小孩的爸爸不是我」,他被鄧女騙4年付出81萬元扶養費,但檢方認爲鄧女沒有詐欺犯意,處分不起訴。

鄺2022年曾聲請再審,主張法院誤認女兒是他親生的而影響判決,辯護律師也指女童不是鄺親生,他仍盡扶養義務,並無傷害動機,但再審也被認定無新事實、新證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