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公投案延至12/18理由曝光 8大重要期程一次看

中選會李進勇公告公投延期至12/18。(圖/中選會提供)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全臺三級警戒持續至7月12日,是否能如期解封仍是未知數,中選會在徵詢指揮中心以及地方政府意見後,今(2日)開會研議,決定8月28日公投延後至12月18日。4項公投案登場,分別爲「重啓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

中選會表示,8月28日舉行投票,超過1,980萬投票權人將於遍佈全國17,479個投票所進行投票,選務機關所招募的投開票工作人員則將近27萬人。選務工作繁瑣,除需動員相當人力外,亦需歴經相當時間籌備辦理

中選會指出,然而,COVID-19疫情在5月間轉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1日宣佈全國進入二級警戒,又於5月15日提升雙北市爲三級警戒進而擴及全國,日前復延長至7月12日;除禁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外,並關閉校園社區活動中心和宮廟教會場所,選務工作亦受到嚴重影響與延遲。

中選會拍板延期公投5大理由

1. 公投法準用選罷法第60條規定,全國約27萬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都應接受選舉委員會所辦之講習。此項講習活動平均每場次超過200人蔘加,人數衆多,顯逾現階段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指引而無法辦理。2.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負責查驗投票權人身分、發放公投票、協助投票、維持秩序及辦理防疫事務等,與投票權人密切接觸,容易成爲病毒傳播破口。因此,地方選舉委員會反應,盼選務人員能優先施打疫苗,否則將引發辭退潮。

3.選舉業務龐雜繁複,多靠地方政府兼辦協助,而各地方政府現在無不傾全力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公所人力相當吃緊,實無暇再兼顧選務。

4.投開票所場地洽借困難。本次公投全國預定設置17,479個投票所,其中全國中小學校教室佔44%,依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規定,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縱日後調降疫情警戒標準,全國中小學校園於第二級警戒期間仍停止對外開放,勢必無法提供設置投票所。

5.又諸多媒體報導與研究顯示,在國外各種節慶活動人流羣聚之後,往往引發疫情升溫。鑑於公投日爲全國近期最大規模人流移動與羣聚活動,值此疫情蔓延之際,允宜避免因羣聚造成疫情爆發之嚴重後果。

中選會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1. 110年7月2日 發佈改定投票日期公告2. 110年8月8日 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3.110年11月8日 公告投票所設置地點4. 110年11月13日至12月11日 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5. 110年12月14日前 公告投票權人人數6. 110年12月18日 投票、開票7. 110年12月24日前 審定公民投票結果8. 110年12月24日 公告公民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