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策畫假車禍襲擊嘉市議員 下場曝光、動機依舊未明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1月遭製造假車禍毆打案,郭姓男子涉前年涉找人擦撞騎車外出的林煒軒,造成他手腳輕傷,相隔兩月再次策畫尾隨碰撞林煒軒座車,發生車禍後,林跟助理下車查看,多人持甩棍、辣椒水攻擊;嘉義地院今宣判,主嫌郭姓男子判1年半徒刑,其餘3名共犯判5月至10月不等,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林煒軒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不過這也凸顯傷害罪在臺灣是輕罪,未來有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會跟律師研議是否上訴,也感謝這段期間檢警的認真辦案、社會的關心,會秉持初衷,繼續爲鄉親打拼。

法官認爲,郭姓男子審理期間,對於犯罪動機供稱因爲林煒軒害其議長選舉賭博輸錢,但這犯罪動機顯然不足以使一而再地想傷害人,郭並未完全坦認。

判決指出,郭姓男子因不詳原因,2023年10月26日與江姓男子聯絡,計劃以假車禍方式傷害林煒軒,由郭姓男子提供車輛並告知林煒軒的車牌、會出現地點;同年11月1日林煒軒騎車外出時,江就一路尾隨,並找機會以汽車撞林煒軒騎的機車,造成林左手、左腳都受傷。

此事發生後,郭姓男子仍欲教訓林煒軒,再邀吳姓男子、楊姓男子於2024年1月23日至27日之間,多次南下勘查路線,同年月28日上午,吳姓男子開車載楊姓男子到嘉義市議會會館附近,見林煒軒由李姓助理開車外出,旋即尾隨,到世賢路二段地下道,就駕車撞擊林的車,當林煒軒和李姓助理下車查看,吳、楊兩人分別持甩棍、辣椒水攻擊。

林煒軒當時後頸化學性灼傷、雙下肢挫傷、右手腕擦傷、左掌挫傷;李姓助理臉部化學性灼傷、雙下肢及背部挫傷。

一審審理時,郭姓、江姓、吳姓男子都承認犯行,楊姓男子則否認,法官依相關證詞、監視器影像等、通聯紀錄等事證認定犯行明確。

法官考量,郭姓男子沒完全承認犯罪動機,且警詢、偵查中一度否認犯行,依3個傷害罪判1年6月徒刑,江姓男子則與林煒軒調解且賠償完畢,依傷害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吳姓男子在警詢、偵查時也沒坦承犯行,楊姓男子始終未全面坦承犯行,兩人都依兩個傷害罪判10月徒刑。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右二)與李姓助理(左一)1月遭假車禍毆打。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