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監視器逾10年 今年編1億汰換
臺中市監視系統有8成5超過5年使用年限,市議員陳淑華(右三)等人9日在議會質詢,憂心成爲電子城牆破洞。(林欣儀攝)
臺中市警察局建置管理的路口監視系統共7273組,是打擊犯罪重要利器,但市議員陳淑華指出,全市設置超過5年的路口監視器佔數逾8成5、超過10年的也有近6成,電子城牆普遍老舊,隨時可能故障,影響辦案。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今年已編列1億元,將優先汰換10年以上監視器。
陳淑華表示,臺中市早在縣市合併前就積極建置電子城牆,現有的監視系統共有7273組、鏡頭數3萬2378只,都是全國最多,但這些協助基層員警打擊犯罪的重要工具,竟有高達8成5、約6209組設置超過5年,超過10年的也有4319組、約佔近6成,老舊的監視系統隨時可能故障、當機,恐成爲電子城牆破洞。
李文章指出,5年是設備使用期限,現在科技發達,通常屆使用期限的監視系統都仍堪用,六都中許多監視系統也超過使用年限,臺中市的情況在合理範圍內,且警察局每年都編列維修費用,鏡頭妥善率維持在99.5%以上,若有損壞情況會隨時請廠商修復,不會影響辦案。
陳淑華說,若以每組監視系統50多萬計算,市府今年編列1億275萬元汰換,得要花20年才能全部汰換老舊監視系統。議員陳俞融、徐瑄灃則說,監視器是案件發生後追蹤、取證的重要工具,警察局應針對各轄區現有監視器全面檢測、維修,並針對治安死角處儘速增設。
臺中市副市長鄭照新指出,老舊監視器汰換要逐年進行,市府會維持監視系統妥善率,並評估每年增加汰換經費。李文章強調,警察局去年編列6000多萬元汰換監視系統,今年增至1億275萬、可汰換185組,朝「汰舊爲主、增設爲輔」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