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童沒摺好棉被哭鬧 女幼教師怒拿紙卷打臉要入獄50天

中部某幼兒園一名6歲童沒摺好棉被哭鬧,遭女幼教師怒拿紙卷打臉,老師確定要入獄50天。(中時資料庫)

一名彰化6歲男童,因午睡後未將棉被收好且不斷哭鬧,遭女老師用紙卷彈打臉頰,造成紅腫,是後立刻主動向男童父母坦承:「管教與作法失當」。但男童父母相當火大,怒告女老師傷害,法官審理認爲,雖然女老師第一時間向父母認錯,事後男童仍繼續在班上上課,畢業時也願意站她旁邊合照,女老師確實有盡到彌補責任,事後仍不斷道歉,但因男童父母不願和解,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輕判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女幼教師明知6歲男童有情緒不穩及語言發展遲緩之情況,於109年2月21日15時許帶班時,見他午睡後未將棉被收好,並有哭鬧之情,爲管教徐童,持教學用之紙卷朝男童之右側臉頰彈打1下,致男童受有臉部紅腫受傷。

女幼教師事後向男童父親坦承,「他就一直不斷嘶吼跟哭鬧,所以呢我就用手...用紙捲起來,打下去他的嘴巴那裡打下去,但是我覺得應該是我的力道跟速度太快了,所以就讓他紅紅的」。

男童父親質問,怎麼可以往臉打下去時,女老師表示「我知道我當下的方式就是用錯了」,並傳訊息給男童母親承認自己「做法失當」、「管教失當」、「很顯然我這次的方式大錯了...我想要的是彈一下,沒想到力道會這麼大」、「我這個以爲只是很快的“彈一下”肉肉臉頰,真的是自以爲的大錯特錯了」。

女老師辯稱,「我沒有傷害故意,徐童的手要拉扯我的紙卷,我有後退抽身一下,可能是因爲這樣,紙卷有彈過去,纔會打到徐童,我是過失傷害。」其辯護律師也強調,根據男童班上羣組照片,可證明女老師在上課忙時,仍願意花很多時間傳孩子上課照片給徐童的母親看,與徐童的母親保持善意的互動關係,是一個教學很認真的老師,且她當下也馬上就跟男童的母親說明情形,足認她內心及主觀上並沒有任何要傷害男童,使男童受傷的意思及動機,否則,她可以選擇用撒謊的方式去騙媽媽說是徐童自己摔倒的。

男童母親向法官表示,兒子在事後說,「老師打打」,並以遊戲辦家家酒之方式扮演老師,持紙卷直接打當時扮演男童之母親的臉部,且於事發後,對於上學,有異於平常之緊張、害怕、手腳發抖、大聲吼叫不願上學。

法官審理後認爲,教育基本法明文禁止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對學生身體施以體罰,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任何侵害。審酌女老師知悉男童年幼,且有情緒不穩及語言發展遲緩之情況,自應秉持耐心,以適切方法予以導正,方能有效達成教育之目的。

但其本案女老師採取之手段不當,造成徐童臉頰受傷,身心嚴重受創,且犯後始終藉詞過失傷害,避重就輕,但考量女老師是基於管教之動機,在此之前,也可見常與徐童母親多有溝通徐童之照顧、並於案發後立刻向男童父母坦承認錯,男童案發後返回其班上上課迄至男童幼兒園畢業時,均未再對男童有任何不當行爲,男童於畢業合照時,願意與女老師站在一起合照,顯示女老師確有努力彌平其所爲對男童所生之傷害,女老師並多次於法院審理時向徐童父母表示歉意,但男童父母無意與被告和解,因此依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輕判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