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千萬交保金堪比豪宅!律師曝柯文哲「乖乖做1事」還能領利息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前中)移審法院後,北院27日裁定交保,完成交保後離開。(趙雙傑攝)
民衆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8月間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案,北檢日前偵結依「四大罪」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罪予以起訴,柯以3000萬元交保後遭北檢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原裁定,北院昨(29)日下午3時許召開羈押庭,深夜11時許諭知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案情鋒迴路轉,並引發民衆唏噓,認爲被提高後的交保金堪比3棟豪宅;對此,律師坦言,交保金並非罰金。
「交保」也稱「具保」,是法律專屬名詞,二者同樣意思,交保是指透過支付保證金換取調查案件期間的人身自由,爲保障人權的象徵,不代表無罪釋放。巴毛律師解釋,高院裁定柯文哲交保金額提高至7000萬元,意即在原本的3千萬元交保後,再補4000萬,並非疊加7000萬元成一億保金。
巴毛律師強調,交保金並非罰金,僅爲了避免被告逃亡的擔保金,只要日後每一次乖乖出庭,直至案件定讞後,交保金將退還予當初的被告,甚至有利息可取。
根據《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巴毛律師說明,代庫銀行應自刑事保證金存入刑事保證金專戶後隔天開始,直到實際兌付日止,將按活期存款計息方式、臺灣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利息。
臺北地院表示,此次辦保的期限爲今(30)日傍晚5時許之前,並已預先通知臺灣銀行派員配合處理,針對柯文哲被提高的保釋金,民衆黨表示將兵分多路籌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