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密醫藏身民雄三合院內 違反醫師法遭移送法辦

警方接獲報案會同嘉縣衛生局人員前往稽查。(嘉縣衛生局提供/張亦惠嘉縣傳真)

現場留有使用過注射完針具及注射藥品空瓶醫療廢棄物屋內擺設多種藥品及傷口換藥治療車。(嘉縣衛生局提供/張亦惠嘉縣傳真)

現場留有使用過注射完針具及注射藥品空瓶等醫療廢棄物,屋內擺設多種藥品及傷口換藥治療車。(嘉縣衛生局提供/張亦惠嘉縣傳真)

清明假期期間,民雄派出所接獲民衆舉報,指長輩嘉義民雄鄉民權路三合院密醫打針,衛生所人員配合前往稽查,當場查獲未具醫師資格的75歲李姓男子爲1名女性民衆打點滴,另查扣口服藥品約101罐,注射針劑藥品250支及注射針具1批,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指出,衛生所同仁員警前往現場稽查時,見屋內1名女性左手背正注射點滴,現場留有使用過注射完針具及注射藥品空瓶等醫療廢棄物,屋內擺設多種藥品及傷口換藥治療車,因李姓男子未具醫師資格,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不具合法醫師資格者擅自執行診斷、治療等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至150萬元的罰金

據瞭解,李姓男子是累犯,過去已有2次違反醫師法的紀錄,因此爲防範他在偵辦期間再次犯案,衛生局將不定期持續稽查,避免不知情民衆受害。

衛生局長趙紋華呼籲,民衆如有就醫需求,應至合格醫療院所尋求專業合格醫師協助,切勿聽信不具醫師資格之人員說法或尋求治療;勿因價格低廉選擇密醫,以免器械消毒不完全,增加各項傳染病如C肝風險,或衍生醫療糾紛事件。如有發現不法密醫看診,可向衛生局檢舉,以免造成生命健康危害,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