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起可以浮潛、衝浪了!觀光局說明細則

浮潛活動將於8月24日開放。(本報資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防疫2級警戒延長至9月6日,但8月24日起,在符合主管單位的指引下,可放寬游泳、浮潛等活動。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劃,民衆在活動前後要佩戴口罩,業者則應提供個人夾鏈袋讓旅客裝口罩,教練每次帶客浮潛指導人數降爲5人(降載50%),水肺潛水或自由潛水每次指導人數降爲4人(降載50%)。

據規劃,觀光局開放國家風景區可全程佩戴口罩操作騎乘器具的水域遊憩活動,另在非羣聚情形、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單人活動及活動前後佩戴口罩下,得從事游泳及衝浪。

國家風景區內合法業者,若能符合落實防疫規範,可從事帶客水肺潛水、自由潛水及浮潛活動,包括量體溫、實聯制等防疫規範,並遵守保持1.5公尺社交安全距離、避免羣聚、活動前後佩戴口罩。

此外,業者應提供個人夾鏈袋,供人員下水前將口罩以個人夾鏈袋裝好,及提供個人臨時置物櫃(或置物籃)放置夾鏈袋,使其上岸即可換上口罩,儘可能減少未戴口罩時間。

教練於教學或訓練時,應佩戴防水口罩或面罩。帶客浮潛每人每次指導人數降爲5人(降載50%);水肺潛水或自由潛水每人每次指導人數降爲4人(降載50%)。

國家風景區轄管淋浴間或淋浴設備、更衣室管理規定,室內淋浴間、更衣室採單一出入口,容留量爲承載人數之50%;室外淋浴設備採實聯制、淋浴前後戴口罩、專人定時清潔消毒、間隔交替使用、保持1.5公尺社交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