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ESG基金監理規範出爐 26檔半年內需補正!
防ESG基金「漂綠」!金管會今(6)日公佈8大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未來業者募集發行ESG基金、申請發行計劃、公開說明書等書件都要依規揭露,也呼籲已發行的14家投信業者、剛申請覈准的5家業者,共計26檔基金,需重新審視,並於6個月內補正。
爲了讓ESG相關主題基金能有一致性資訊揭露格式,以及強化此類基金公開說明書在ESG投資方針揭露事項之完整性,金管會發布8大審查監理原則,如下:
第一,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說明ESG基金的主要永續投資重點和目標,所採用ESG標準或原則與投資重點關連性,基金應設定一個或多個永續投資目標,並具體說明衡量實現永續投資目標實現程度的評量指標。
第二,投資策略與方法;投信公司爲達成永續投資目標所採用投資策略類型,將ESG因素納入投資流程之具體作法,對ESG相關因素之考慮過程,以及衡量這些因素之評估衡量方法。
第三,投資比例配置;基金持有符合ESG相關投資重點之標的佔基金淨資產價值的最低投資比重,並說明如何確保基金資產整體運用不會對永續投資目標造成重大損害。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目前標榜ESG的基金規模統計到今年5月底,達1,102億,共21檔,分別由14家投信所發行,和ESG相關的投資比重都佔6成以上,還有5檔是剛申請覈准;基金若標榜ESG,相關標的原則至少要6成,但也提醒業者,國外很多基金投資比重都設定在7成以上,如果業者來申請補證,希望投資比重可到7成,如果維持6成,需加強說明合理性。
第四,參考績效指標;若基金有設定ESG績效指標(Benchmark),應說明該指標之特性,以及該指標是否與該ESG基金之相關ESG投資重點保持一致。
郭佳君說明,沒有要求一定要達到設定的績效指標,只是業者如果設定參考指標,像是道瓊,在年度報告的時候,就要以實際執行績效去跟所設定的目標做比較,並進行說明。
第五,排除政策;說明ESG基金之投資是否有排除政策及排除的類型;意即若以ESG爲題,如果不投資高污染產業,或屬爭議性的像是製造菸草,就是「排除政策」。
第七,盡職治理參與;須說明ESG基金所適用盡職治理政策及執行方式,以及投信公司盡職治理報告之查詢方法或途徑,例如怎麼跟管理階層互動也是其中一種。
第八,定期揭露;投信公司募集發行ESG基金後,應於年度結束後2個月,每年在公司網站上向投資者揭露定期評估資訊。
針對已成立ESG基金,郭佳均強調,如果沒有再公開說明書上完整揭露上述事項者,應於審查原則發佈後6個月內補正。
至於已成立,想更名的投信基金;郭佳君指出,像是因公開說明書之「投資策略及特色」,已概括「永續」及「企業社會責任」等文字,或同時涵蓋環境(如水資源、綠色資源、綠能、天然資源、對抗氣候變遷、抗暖化)、社會(如消除社會不平等、性別平等)、治理等投資操作策略或資產配置概念,擬將基金名稱變更爲ESG基金,在未涉及改變產品定位及基本投資方針、策略之情形下,可不召開受益人會議,但應檢具律師意見書,說明對受益人權益無重大影響,向金管會申請覈准修約,並於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施行前30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