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摸走鄰1盆百元九層塔 歸還悲喊「請原諒」 法官1理由免罰

老翁偷走1盆100元的九層塔,法官1理由判免刑。(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80歲的老翁順手拿走鄰居的九層塔,鄰居驚覺九層塔失竊後,報警逮人,事後老翁非常後悔,並將九層塔歸還鄰居,法官考量老翁已經80歲,無任何犯罪紀錄,且老翁偷的九層塔僅100元,犯罪情節輕微,故依刑法第61條第1款規定,免除其刑。

據判決書指出,北市1名80歲的老翁,於110年10月清晨外出運動,經過鄰居家門口時,因爲覺得對方栽種的九層塔很漂亮,便順手把它拿走,鄰居返家時發現九層塔不見,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找到該名老翁。

老翁於警詢時坦承犯行,並在家屬的協助下表示:「他知道錯了,請原諒」、「他在家一直說他很後悔」等,且已將九層塔還給鄰居。但仍遭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法官審理時認定老翁拿九層塔的行爲爲普通竊盜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但法官認爲老翁平時素行尚稱良好,僅清晨外出運動,路過鄰居家門口時,順手拿走價值僅100元的盆栽,犯罪情節輕微,且老翁已經80歲,高齡又重聽,可依刑法第18條規定亦得減輕其刑,檢方實在沒必要對老翁論罪科刑,故依刑法第61條第1款規定,免除其刑,故判老翁犯竊盜罪,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