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0條走私煙 董氏基金會認應銷燬

查扣隨扈走私未稅煙9800條,董氏基金會認應通通銷燬。(本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蔡清祥國安局人員走私查扣9800條煙品,表示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拍賣,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煙品不可以打折、促銷,所以查扣煙品不能降價拍賣,法務部的想法太天馬行空,對於危害健康的產品政府應該銷燬。

林清麗表示,依《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煙品不可以折扣、贈品方式銷售,換言之,法務部如果要拍賣查扣的煙品,必須依市價進行拍賣,例如1條1200元的煙品,不可以用700元來法拍,如此「無利可圖」,怎麼會有人來拍買?法務部如果降價拍賣,就違反了《菸害防制法》,所以拍賣的想法太天馬行空。

林清麗說,大部分國家對於煙品這種危害身體健康的產品,都是採取銷燬的措施,所以政府對查扣的9800條走私煙品,也應該銷燬。

林清麗呼籲政府重視走私煙的問題,並且不要再縱容助長免稅煙,才能杜絕不肖官員上下其手,維護民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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