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住病急用錢 孝孫女網路借款慘遭性侵逼還高利貸

阿公住病急需錢,孝孫女借款4萬要還8萬,還被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

一名被害人因祖父住院急需看護費,透過網路找了李姓男子,李男借她4萬元卻要求籤借據還8萬元,還趁機加以性侵,最高法院認定李男罪證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囚3年5月,重利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萬元沒收,全案定讞。

李男透過輾轉介紹在2021年6月2日晚上以互加臉書方式認識有小額借貸需求的被害女子,2人以臉書通訊軟體聯繫後,李男得知她系因祖父住院急需看護費,在隔天凌晨駕車前往她住處,她爲免家中飼養之犬隻吠叫,即帶李至其3樓房間內商談借貸事宜。

李男允諾貸4萬元,並約定每個月爲1期,每期利息8千元,2人商談完畢,尚未交付款項前,李男竟起色心,將她撲倒在其牀上,她因力氣不敵而無法推開,李男掀開她衣物,親吻她胸部,再以手隔着褲子撫摸她下體。

被害女子因適逢生理期,李男自行脫下褲子,改以坐姿將她頭部強壓向自己下體,強迫她爲自己口交直至射精,之李男借她4萬元,但籤立借款金額及票面金額均爲實際借貸金額之2倍即8萬元(重利罪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確定)

一審及二審認定李男罪證明確,且他使被害人遭受極大痛苦與折磨,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犯後未能坦認犯行,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其所受損害,實有可議之處,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5月,李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