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告性侵1年後和少女結婚 被通緝!吃牛排打卡泄行蹤
▲李姓男子在宜蘭老家中被逮,因爲不想坐牢,和16歲的妻子從新竹搬到宜蘭。(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又有性侵通緝犯趴趴走!還經常在臉書打卡,告訴親友今天去吃了哪間牛排店、哪裡有好玩。臺北市刑大逮捕一名32歲李姓男子,2016年8月被告性侵未成年少女,判刑6個月,今年5月15日應該要報到入監卻逃跑,遭到新竹地檢署發佈通緝。不過其實,這名李姓男子在今年2月,和當初告他的少女結婚了,但因是公訴罪,還是得服刑。
▲李姓男子逃亡期間,還經常上牛排館吃牛排在臉書上打卡。(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根據瞭解,住在新竹的李姓男子2年多前認識少女,2人進一步發生性關係,當時他30歲,少女14歲。事情被少女的家長髮現後,雙方以和解收場,李男還是持續與少女交往。直到去年,李男疑似因爲和少女的父親在酒後發生爭執,少女的父親憤而對李男提告性侵女兒,少女哀求父親撤告,無奈李男還是被判刑6個月確定。
不過今年2月,少女滿16歲,李姓男子便與少女結婚,刑期定讞後,李男便帶着新婚太太搬回宜蘭老家,打零工賺錢,原本5月15日要發監執行也不肯報到,因此遭到通緝。只是,李姓男子平日喜歡吃牛排的他還是經常到新北市新店、板橋一帶牛排館,享受美食也打卡和親友分享,卻也因此遭警方掌握行蹤,日前在宜蘭被逮獲,移送新竹地檢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