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子心切交百萬「讓兒當公務員」 婦怒告友人詐欺判決出爐
現在年輕人難找工作,彰化1名張姓婦人因兒子工作不穩定,聽信友人高男只要付出百萬,就能協助幫其子進入鄉公所清潔隊擔任正職隊員,前後共交付100萬給高男,不過事後婦人兒子仍未能擔任清潔隊員才知受騙,怒告高男。(本報資料照片)
現在年輕人難找工作,彰化1名張姓婦人因兒子工作不穩定,聽信友人高男只要付出百萬,就能協助幫其子進入鄉公所清潔隊擔任正職隊員,前後共交付100萬給高男,不過事後婦人兒子仍未能擔任清潔隊員才知受騙,怒告高男;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判高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高男明知鄉公所清潔隊之公務員任用需經法定程序,其見張婦之子蒲男工作不定,竟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向張婦訛稱只要拿出100萬元給他,就有門路幫其子介紹進入鄉公所清潔隊,擔任正職隊員。
張婦前後於2021年年11月、12月間,先後接續交付現金60萬元、20萬元、20萬元給高男。不過高男收到100萬元後,張婦兒子仍未能擔任清潔隊隊員,期間屢次向高男詢問職缺進度並追索100萬元,但高男則均藉故搪塞,才發現受騙,憤而提出告訴。
彰化地院審酌,高男所爲致使被害人被騙交付高達100萬元,嚴重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並危及社會治安,殊有可議,惟念及其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依約履行前2期賠償等情,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