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報廢舊車購買新能源汽車 將獲補貼兩萬元

1月23日,安徽省商務廳等部門發佈《2025年安徽省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表示,對於報廢符合條件的舊車併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獎補貼兩萬元。

報廢舊車買新車 給與定額補貼

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

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在安徽省內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據瞭解,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註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購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須納入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購買二手乘用車不享受補貼

個人消費者依照前款規定所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車,須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所購買的新車,須在補貼申請審覈期間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僅部分取得報廢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所購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4類證明材料,並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類證明材料的,可以參照第一條規定的補貼標準申請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並計入2025年當年享受補貼次數。

其中,個人消費者所報廢的舊車,須爲2011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所購買的新車,須爲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

個人消費者依照前款規定所報廢的舊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所購買的新車,須在補貼申請審覈期間登記在申請人本人名下。

報廢汽車所有人、新購汽車所有人和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人須爲同一個人消費者。

在同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且所購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報廢舊車併購買二手乘用車,以及報廢新能源汽車併購買燃油乘用車的,均不屬於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範圍。

▌來源:合肥晚報、安徽商務

▌責編:木子 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