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8歲老人寶刀未老,45歲保姆慘遭噩夢,保安:走3個保姆了

這個老頭,就是花心。

面對記者的採訪,社區工作人員無奈的說出這一句話,七年來,他們調解了一樁又一樁糾紛,然而78歲的老大爺好了傷疤忘了疼,僱一個“愛”一個,“愛”一個甩一個,糾紛不斷。

鄰居和保安也是經常調侃78歲的大爺寶刀未老,45歲保姆慘遭噩夢,都走了3個保姆了。

社會工作人員口中的老頭叫王富龍,時年78歲,廣東人。

2000年,王家家逢變故,老伴因病去世,留下王富龍一個人;71歲的王富龍膝下有一子兩女,三人在外都已成家立業,之後週末纔回家;而他早些年經營着幾家門店,又有一筆退休金,經濟寬裕的王富龍就起了僱傭保姆的心思。

王富龍找到保姆中介公司,僱傭了45歲劉琴。

劉琴,出生農村,與丈夫生有一子一女,爲了改善家庭經濟狀況這才選擇當保姆。

保姆也分好幾種,一種只是清潔打掃衛生的保姆,另外一種則是照顧飲食起居的居家保姆。

王富龍希望劉琴能夠居家,他可以給她800元一個月。

劉琴也想多賺一點錢,也沒有多想,便同意了下來,聽說王富龍的遭遇後,她對老人頗具同情,不僅將他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條,有時還會跟他談談心。

王富龍非常喜歡熱情開朗的劉琴,時不時還會送一些小禮物給她討她歡心,每次送完禮物,他對劉琴總是毛手毛腳;或許是年齡相差較大,又或許是收了禮物的原因,劉琴並沒有抗拒,默認了這一切。

2000年5月初,王富龍找到劉琴,塞給了她2000元。

王富龍這一舉動嚇了他一跳,她以爲自己會被辭退,然而他接下來的一句話,卻讓她懵了,她聽他說:小劉,只要你好好對我,我一定不會虧待你。

劉琴也聽出了其中意味,雖然她不是特別樂意,但看着手裡面的2000元錢她最終同意了,兩人也發展到同居關係。

令劉琴沒想到的是,王富龍有一些特殊癖好,每次對她來說都是噩夢;每次想要離開,王富龍都會送她一些“禮物”挽留。

兩人的這段關係也維持了一年之久。

2001年7月,劉琴的丈夫忽然找上門討要說法,王富龍倒也不覺得理虧,他表示兩人都是你情我願,他不需要爲此負責。

王富龍的這一番說辭,差點就激怒了他,若不是劉琴阻攔,他或許就對王富龍動了手。

劉琴的丈夫從七月一直鬧到了九月,小區居民都不堪其擾,紛紛向社區投訴,社區工作人員也只能從中調解,最終王富龍補償了4000元這才緩和矛盾。

因爲這件事,三子女也不想再管他了,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同時明確表示不准他再婚。

劉琴走後,王富龍並沒有就此消停,他又託中介公司找居家保姆;2001年底,王富龍又僱傭了一個40多歲的保姆,這段關係維持了2年。

2004年王富龍辭退保姆,再次僱傭45歲的劉秀華。

王富龍的兩段醜事早已經在小區傳開,他也不在乎面子了,跟劉秀華出門也是摟摟抱抱,爲了滿足自己的特殊癖好,也爲了留住劉秀華,王富龍謊稱會一輩子照顧她,甚至多次表示會把名下的房產轉移給劉秀華。

在“禮物”的刺激下,劉秀華心甘情願的照顧着王富龍,即便夜夜噩夢,她也隱忍了下來,劉秀華本以爲兩人會結婚,但每次提領結婚證,王富龍都說:我兒女都不准我再婚,要是瞞着他們結婚,他們肯定會把你趕出去的,你給我一些時間,我好好勸勸他們。

2007年,劉秀華左等右等,沒等來結婚證,反而等來的辭退通知。

劉秀華與王富龍同居三年,再苦再累她都堅持下來了,卻沒想到王富龍會這麼絕情,她也想找王富龍要一個說法,鬧了一個多星期,社會工作人員又一次出面調解。

王富龍又一次明確表示不會結婚,還說:你情我願,怎麼能怪我!

在社區工作人員調解下,王富龍拿出了1萬元作爲補償。此時的王富龍已經78歲,社區工作人員都以爲王富龍會消停一段時間,可沒想到劉秀華剛走,王富龍又跟一位40歲出頭的女保姆拉拉扯扯一塊出門。

看來王富龍辭退劉秀華是早有預謀,鄰居們早已經習慣,見到王富龍和女保姆都是笑一笑,不願多說什麼,或許在數年後,這又將是一樁糾紛。

王富龍和女保姆屬於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以當時的情況來看,適用於《婚姻法》(今《民法典》):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王富龍和女保姆的情況,也要分是否有無配偶,若是雙方都沒有配偶,就不在法律的約束範圍之內;這也符合王富龍所說的“你情我願”。

王富龍對女保姆說的那些甜言蜜語,只不過是一紙空談,他從來都不打算結婚,他也直言過:結婚也麻煩,我這個房子以後給哪一個呢?

若是王富龍結婚,在房子沒有轉讓之前,就屬於他的個人財產,去世後就成了遺產;而妻子、兒女都在繼承權內,王富龍也不希望自己百年之後,兒女們還要因爲房子跟同居女保姆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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