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甘肅18名女生被羞辱,過程令人髮指:這個世界禽獸真的存在
陶行知在《每天四問》中說道:“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壞,縱然你有一些學問和本領,也無甚用處,並且,沒有道德的人,學問和本領愈大,就能爲非作惡愈大”。
沒有道德的約束,就很容易滋生出罪惡的花朵,而在2005年的一起案例當中,甘肅的18名女生被老師羞辱,過程令人髮指:這個世界禽獸真的存在!但更令人感到震驚的是,除了最後一名受害者及其家屬選擇了報案外,其他17名受害者和她們的家人竟然都選擇了緘默,而沉默最終換來的便是禽獸對其他受害者更爲肆無忌憚的殘害。
花花是出生在甘肅一個小鎮家庭的女孩,和生活在周圍的鄰居一樣,他們一家的家庭條件也不是很好。而她的父母爲了讓花花未來可以擁有一個好一些的生活條件,在她還很年幼的時候便選擇外出打工。父母的離開讓她成爲了一名留守兒童,而在她所上學的學校中,和她有着相似情況的學生還有很多。
跟着爺爺奶奶生活的花花雖然在表面上沒有表露出難過和不捨,但內心還是渴望得到父母的關注和保護。尤其是在她在當地的一所學校上學後,遇到了一位名叫成來福的老師後更是如此,因爲在上學的時候她便聽說,這個名叫成來福的老師經常“欺負”女學生。還有學姐在和她聊天時提醒她說,若是以後被成來福叫出去,一定不要單獨前往。
但那時的花花年紀還小,聽不懂學姐的話外之音,也就沒有將此事放在心上,而當她升入小學四年級時,成來福成爲了她的語文老師兼班主任老師,在班級裡,他可謂是說一不二的存在。在學校生活中花花遇到了很多老師,有的老師和藹可親讓她感到了親近,但成來福卻讓她感到了畏懼和害怕。
2005年3月11日,花花在外工作的父母突然接到家裡打來的電話,在電話中他們得知自己的女兒在放學回家後一直躲在家裡哭,爺爺奶奶怎麼勸都不行,甚至都不肯上學。擔心女兒在學校受到了委屈,接到電話後他們便趕忙打車回家,好在二人當時打工的地方距離老家並不遠,在當天晚上就回來了。
在父母耐心的疏導和詢問下,花花這才從房間裡走了出來,而她隨後的表述卻讓父母感到了憤怒。在被父母叫出來後,花花便表示,當天她單獨被成來福叫出來背課文的時候對她做了不好的事情,甚至還威脅說,若是敢將這件事說出去就讓她擡不起頭,回到家裡後,內心本就恐懼的花花更是感到了身體上的疼痛,而疼痛就來自對方當時碰觸的部位。
在聽到女兒的講述後,夫妻二人在安撫着女兒的情緒度過了一晚後,在次日早上,在孩子情緒穩定下來後便帶着花花去附近的醫院做檢查。而醫生給出的檢查結果顯示,花花的私密部位出現了破裂,疑似受到了暴力侵害,看着這樣的檢查結果,花花的父母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他們的女兒還在上小學!
帶着憤怒,爲了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夫妻倆便帶着女兒和醫院的檢查結果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在接到報案後,民警對這樣的警情也感到憤怒,尤其是在從花花的口中得知,成來福在學校經常“欺負”女學生的情況後,在對此案展開調查的過程中,對其他在校學生也進行了走訪調查。
在走訪調查後發現,成來福在2001年秋至案發這將近4年的時間裡,先後以背課文、輔導功課以及要求學生幫他幹活等多種理由,先後對18名中小學女學生實施了非法侵害的行爲。在這18名受害者當中,僅有2名受害者在事發時年齡超過了14週歲,在這4年的時間裡,他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先後對18名受害者實施了高達70餘次的犯罪行爲!
在學校中,大多數學生對老師都存在敬畏心理,在學校中受到不公待遇,又遭受到成來福以“老師”身份進行的威脅,這讓一部分受害者不敢將自己的遭遇講出來。而且本案中的受害者大多年齡幼小,心智尚不成熟,且對這一方面的認知不足,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以及一部分學生家長爲了孩子的名聲考慮,最終選擇了逃避。
諸多因素影響下,讓一部分受害者在遭受成來福的傷害後沒有將此事舉報到派出所或其他有關部門,有些學生爲了逃避對方的傷害,最終選擇了轉學甚至是輟學。與身體上遭受的傷害相比,這些受害者內心遭受的傷害同樣嚴重,但逃避和隱瞞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令成來福在之後的行爲中變本加厲,做出了令人髮指的行爲。
在這起案例中,甘肅18名女生被同一老師羞辱,過程令人髮指:這個世界禽獸真的存在!若不是花花及其父母勇敢地站出來向警方報案,可能將會有更多的受害者出現,但無論如何,成來福都應當爲自己的行爲承擔後果。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JY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中,成來福爲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慾,利用自己身份上的優勢,假借輔導功課、背課文等理由迷惑他人,在將受害者單獨叫到辦公室、宿舍等場所,以暴力、誘騙等手段對多人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爲,情節極其惡劣,應當予以嚴懲。
最終,法院在對本案進行審理後,依法判處成來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例 甘肅18名女生被羞辱,過程令人髮指:這個世界禽獸真的存在》中,圖片爲網圖僅配合敘事,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