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看“北京公公強姦兒媳案”,這場悲劇,比我們想得更惡劣

在現實生活中,人類往往會用法律來爲自己劃下另一條紅線,這兩條紅線規則不同,但它們都有共同的底線。在你違背法律的同時,你也將被道德譴責。2013年,在北京就發生了一起同時違背法律與道德,堪稱畜生不如的惡性案件。一名中年男子趁兒子不在家,強行與兒媳發生關係,還聲稱自己是爲了兒子好,想必他的兒子並不會同意這種說法。

被害人名叫薛雨,與丈夫張山於2010年結婚。夫妻倆的家境都不算富裕,因此沒有錢在北京購買婚房,婚後薛雨便隨着張山住在張家。張山的母親早逝,只剩父親一個人在家。張山在婚前就曾告訴過薛雨,他是父親一手帶大的,因此父子感情非常好,他希望薛雨能夠尊重父親。

薛雨將此事銘記於心,對公公非常尊重,這讓公公張軍覺得兒媳太過客氣。在張軍看來,兒子這個媳婦溫柔大方,做事麻利,就有一點不好,她的長相太過豔麗,不是賢妻良母的樣子,可能不會安分守己。張山聽了父親這種封建言論,只能哭笑不得的說薛雨和他戀愛5年,從來沒有多看過別的男人一眼。

張軍對此事將信將疑,他之所以有這種想法,是因爲張山的母親在多年前揹着他和人偷情,被他發現後,毅然決然的拋下兒子和丈夫,與情人私奔,再也沒有回來。張軍恨妻子的無情,便告訴兒子他的母親是因爲意外去世。

有了這個前車之鑑,張軍決定替兒子好好看着兒媳。2013年,張山被公司外派去南方學習,需要離開家3個月,薛雨有些害怕和公公獨處一屋,因爲張軍常常用異樣的眼神打量她,還特別喜歡詢問她的日常安排。

張山忙於工作並不能完全體會妻子的不安,他覺得父親只是有些疑神疑鬼,絕不可能傷害妻子。況且有男人在家,總比薛雨獨自一人居住要安全。在被丈夫安慰後,薛雨只好答應和公公一起待在家,等張山回來。

這實在是個錯誤的決定,薛雨沒過幾天就後悔了。在張山走後,張軍開始變本加厲的盯着她,有時偷看她的手機,甚至不敲門就直接闖進薛雨的臥室,將正在換衣服的薛雨嚇得大聲尖叫。這還不是最讓薛雨崩潰的,一天晚上,她加班到很晚纔回家,一路上總覺得有人在跟着她,薛雨嚇得飛快的走回家,最後在小區門口發現這人居然是自己的公公。

張軍不覺得自己有錯,他反而對薛雨很不滿,覺得她趁兒子不在夜不歸宿,打扮得花枝招展說不定是在外與人幽會。薛雨認爲公公簡直是不可理喻,她和張軍大吵一架,就摔門進房。張軍倒認爲薛雨就是心虛,他不依不饒的闖進臥室,讓薛雨說清楚。

薛雨氣得想要奪門而出,卻被張軍抓住胳膊甩回牀上。張軍將門反鎖,自己將身體逼近薛雨,薛雨覺得不妙,這哪是一個公公該對媳婦做的事,她立刻想要拿起手機求救。這卻激怒了張軍,他以爲薛雨是想向兒子告狀。

張軍一心認定薛雨就是個狐狸精,手機裡有那麼多異性短信,在夏天的晚上穿着暴露,不就是爲了吸引男人的注意。他正好能滿足薛雨的訴求,並替兒子教育她。張軍將手機扔開,爬上牀將薛雨的腦袋往牆上撞,直到薛雨失去反抗能力,他又壓在她身上,強行與她發生關係。

薛雨被折磨的直到第二天才恢復意識,她立刻想要離開這個煉獄,卻被張軍關在屋內。張軍拿走了她的手機,直到一週後,張山回家,薛雨才被從臥室放出。得到自由的薛雨立刻跑去了警局舉報張軍。

張山看着崩潰的妻子和被警察帶走的父親,一時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薛雨搬離了張家,不願和丈夫說一句話,直到一週後,她發現自己懷孕了。這徹底擊垮了薛雨,她想要自殺,被家人攔下。

趕到現場的張山這才從薛雨口中知道了整件事,他不敢置信的望着妻子,但薛雨淚流滿面的憔悴面容告訴他一切都是真的。這時張山的道歉對於薛雨來說已經徹底失去意義,她來到醫院打掉孩子,並意志堅定的向張山提出了離婚。

張軍用暴力脅迫被害人與其發生關係,並對其身體各部位造成嚴重損傷,行爲極其惡劣,違背了公序良俗和基本的倫理道德,對社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其侵害女性的行爲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軍思想頑固,用自己骯髒的思想揣測他人,以莫須有的罪名傷害兒媳,還假意標榜自己對兒子的父愛。最終不僅對薛雨造成了嚴重損害,還害得兒子失去愛人,實在是可悲可嘆。

(《案例:回看“北京公公強姦兒媳案”,這場悲劇,比我們想得更惡劣》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