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防疫 今年第1期水污費申繳期限延長至10月底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佈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環保署表示,今年第1期(1月~6月)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繳費期限,從今年7月底延長至10月底,提供徵收對象較爲充裕的申繳作業期間。
環保署指出,水污費的徵收對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等,總共有1.13萬家業者,水污費每半年繳納一次,依規定要在7月底前完成申報繳納。
考量現階段國內疫情尚未降溫,爲落實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業者可能無法如期於7月底前完成水污費申繳作業。因此,調整今年第1期水污費申報及繳納作業期間爲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時提醒業者應於上述期間內上網申報及繳費,以維護自身權益。
水污費徵收系法定應辦事項,徵收的費用均專款專用於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護及提升水體水質,改善生活環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時,請留意於期限內完成申繳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