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效期爭議 指揮中心應公開合約

指揮中心7日公佈國內新增4例新冠肺炎境外移入確診,有3例是突破性感染,分別接種AZ、衛星五號以及科興。圖爲桃園機場入境外國旅客。(非新聞當事人)(陳麒全攝)

當全世界都已完成疫苗接種,即將解封恢復過往生活時,我國自購的疫苗仍然受到各界質疑,不僅到貨量不如民間捐贈,就連最基本的有效期限,都無法爲全民把關,上週六(6日)還接收效期剩24天的即期品。無論是採購合約沒簽好,還是這批疫苗早該在數月前到貨,老百姓已成爲最大輸家。

莫德納規定2劑間隔4周,指揮中心逕自延長爲4個月;AZ規定2劑間隔10到12周,指揮中心因爲快到期,逕自縮短爲8周,臺灣老百姓的弱勢,讓人不可思議。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新聞稿,我國於去年10月30日向AZ下單1000萬劑新冠疫苗,今年3月3日起開始陸續供貨,至今到貨13批共712萬劑。逐批來看有效期限,只有1批效期長達5個月、4批超過4個月、5批3個月、另有2批無資料,上週到貨的第13批效期最短,只有24天。

對照由永齡基金會、臺積電、慈濟合捐的1500萬劑BNT疫苗,短短3個月就到貨860萬劑,且每批效期都超過4個月,如此穩定的供貨品質,代表BNT確實依合約內容規律交貨,但爲何同樣簽訂採購約的AZ無法做到?

依過去的疫苗採購慣例,合約中都會向廠商約定規律的交貨時間,及合約截止日;廠商若無法在截止日前完成交貨,必須依合約賠償。一般都是要求廠商要在1年內完成交付,且疫苗效期會在合約中載明。因此若政府真的有籤採購約,不太可能出現供貨不穩的情形。

問題就在於這個合約究竟怎麼籤?難道政府未在合約中與AZ約定供貨頻率,以及疫苗效期?還是明明AZ有意依約規律供貨,給我國全新制造的疫苗,但卻因不可抗力因素耽擱?面對這次的疫苗效期爭議,指揮中心敢不敢公開合約內容供外界檢視?全國民衆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