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聖母院大火 成大研究團隊:古蹟應導入「性能式防火設計」

成大研究團隊建構1比1建築模型,建構火災情境,實驗研究顯示,古蹟及歷史建築日式木構造建築,火災潛勢危險性相對最高。(成功大學提供)

巴黎聖母院大火引起舉世震驚與不捨,再次敲響古蹟歷史建築維護保存警鐘,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及土木工程學系研究團隊,長年投入古蹟歷史建築防火研究,建議古蹟應導入「性能式防火設計」,強化管理人災害應變及防範演練,相關成果數次於國際研討會發表,日前也獲刊歷史建築類國際權威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

成大研究團隊2012年起陸續透過科技部與文化部補助計劃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提供國際級實驗設備及專業人力支援,以臺灣日據時期日式木構造建築爲研究對象,包括辦公類、紀念性建築、車站等21棟使用中古蹟及歷史建築,分析木構造可燃物種類、數量及分佈情形,並進行可燃物熱性質分析實驗,歸納建築物空間面積、用途與火載量密度關係,作爲建立火災潛勢預估模擬重要參數。

2014年研究團隊以臺南歷史建築物爲研究對象,依據儲藏室構造、比例,在成大歸仁校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建構1比1模型,模擬火災情境,實驗顯示,古蹟及歷史建築中的日式木構造建築,以空間狹小而可動火載量相對較大儲藏室,火災潛勢危險性相對最高。

針對此空間進行火災潛勢模擬與實尺寸燃燒實驗結果,相關研究成果分述於2篇文章,2018、2019年先後發表於歷史建築類之國際權威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

成大研究團隊成員包括建築系教授曾俊達、土木系特聘教授賴啓銘、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組副研究員蘇鴻奇,以及成大建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童淑芬、黃建達等人。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古蹟及歷史建築之修復工程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原則,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以維持原文化資產樣貌,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區域計劃法、都市計劃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

童淑芬認爲,跳脫種種爲達防災防火的法規限制,古蹟歷史建築物曝露更高災害風險,這是國際共同面臨的古蹟保存課題,也突顯修復工程計劃基於防災應導入「性能式防火設計」必要性、以及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人對災害應變及防範演練的重要性。

曾俊達教授解釋「性能式防火設計」,就是在達成傳統規格式法規要求防火功能目標前提下,允許多元選擇方式,應用各種預防火災、被動式防火、主動式防火及避難安全對策與方案之設計。

曾俊達指出,早期建築物用途及形式較單純,世界各國在執行方法及經驗累積考量下,均採用強制性規格式法規,一是能符合建築使用需求,再者則是便於主管機關查覈。但隨着建築物發展朝向超高層化、複合化及特殊需求化趨勢,傳統規格式法規出現適用上的不足,發展出所謂性能式法規。

曾俊達指出,儘管文化部早於1982年頒佈「文化資產保存法」,至今歷經7次修法,許多珍貴文化資產仍面臨地震、火災等毀滅性潛在危機,特別是古蹟歷史建築不易加設現代化自動消防設備,每遇火災往往造成重大損失,幸者仍有修復機會,嚴重無法修復或受限私有產權者則難逃就地夷平噩運。文化部預計9月再提修法草案,就文資法中相關罰則檢討,希望能有效守護國內有形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