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吃女假扮演員吃霸王餐 下場曝光一頓燒肉要付4千
陳姓女子假扮演員,去年12月晚間到市區一家燒肉餐廳吃霸王餐,法官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處陳女罰鍰4千元。(示意圖,非當事燒肉)。記者黃羿馨/攝影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去年12月晚間到市區一家燒肉餐廳吃霸王餐,還向其他顧客咆哮大鬧,等警方到場時,陳女卻辯稱自己是導演兼演員,是在演一場戲,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送辦。新竹地院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處陳女罰鍰4千元。
判決書指出,陳女去年12月22日晚間9時16分,到新竹市某燒肉餐廳用餐,但卻無錢支付餐費,要求報警到場處理,店員勸陳女離開餐廳,但陳女不聽,竟還向店內其他客人咆哮、影響客人用餐,滋擾公共場所。
陳女警詢時供稱,他確有用餐未支付餐費,也有向店內客人咆哮、影響客人用餐等行爲,但否認滋擾公共場。陳女供稱,他是導演兼演員,咆哮的行爲是在演一場戲,是導演指示。
不過警方調查,案發時現場僅有陳女1人,未見其他劇組工作人員,事前也未有人與店家聯繫借場地拍戲事宜,更未見拍攝人員持攝影機在現場拍攝,因此不採信陳女說詞,最終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處陳女罰鍰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