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元和雅?鄭家純深夜曝心聲「我4件全贏」 公開1事反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雞排妹」鄭家純與國內連鎖整形診所元和雅對簿公堂,她不滿診所與媒體誤導她敗訴,昨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與元和雅醫美的訴訟共有4件,2件民事2件刑事,我4件全贏」,並公佈判決書附表,讓大家看看該診所「是怎麼對待那些被做壞的客人」。
▲肖像權糾紛部分,鄭家純與元和雅纏訟4年。(資料照/記者陳宏瑞攝)
鄭家純因爲肖像權糾紛,提告要求2012年替她抽脂的整型診所元和雅,撤下門口柱子使用她照片的宣傳照或者賠償150萬元。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爲,診所是依合約書約定合理使用,於法有據,須拆除鄭家純的看板,但不用賠償150萬;二審日前裁定駁回鄭的上訴,全案確定。
《鏡週刊》報導,元和雅表示,官司纏訟讓他們對人性感到很失望,這次的經驗也提醒他們,未來要慎選合作伙伴,人品最重要,「這年頭什麼都能整型,唯獨人心難整」。
▲鄭家純深夜發文迴應元和雅。(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鄭家純昨日(7月31日)深夜則透過臉書發文迴應,「與元和雅醫美的訴訟共有4件,2件民事2件刑事,我4件全贏」,媒體和診所卻誤導說她敗訴,診所方面對她提告2件刑事訴訟,結果都是不起訴,「元和雅認爲我的言論損害到他們的商譽,對我提起民事賠償。結果一審我被判賠90萬,二審我逆轉勝變免賠,對方敗訴。」
鄭家純強調,她與元和雅的訴訟沒有拿到賠償金,但成功解除合約,對方再也不能使用她的肖像,那塊未經同意且超出合約範圍的廣告看板也早已拆除,就是爲了在二審時爭取免賠,「元和雅在開庭時不斷求和解,現在結束後卻又要跟媒體放話說我人品有問題、人心難整,幸好一審和二審我都沒有答應和解。」
鄭家純表示,之前檢察官、法官認定沒有損害到診所商譽的文章,她會再發一次,並附上判決書的附表,她會讓更多人知道診所「是怎麼對待那些被做壞的客人」。隨後,她也真的在臉書PO出判決書附表並表明,要將該篇文章置頂在粉專1個月。
與元和雅醫美的訴訟共有四件, 兩件民事兩件刑事,我四件全贏。 鏡週刊卻配合元和雅誤導民衆寫我敗訴,祝福元和雅未來下廣告會找你們,畢竟元和雅院長之前因爲逃稅被判七年,去年拿出1.4億現金換輕判,元和雅很需要媒體的力量重振形象。 元和雅及元...
這是元和雅認爲我毀損他們商譽的言論 被檢察官、法官判元和雅兩次敗訴 由於元和雅聯合鏡週刊誤導民衆 把四件訴訟我全贏寫成我敗訴 因此我要將這篇置頂在粉專一個月✌︎('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