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開車頭燈降低事故發生 新北警率先實施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晚上因視線不佳,駕汽機車必須開燈行駛,白天除陰天、雨天外,僅少部分駕駛人會自動開啓大燈交通部明年起將分階段強制汽、機車新車出廠前,須配備引擎發動就會自動開啓的晝行燈頭燈,否則不得上路,但北市警局則是已從105年度起帶頭要求所屬駕駛公務車輛;白天需開頭燈,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根據統計,汽機車白天開燈,可減少5.9%的事故,爲了提高能見度,白天也需開啓大燈,不僅可有效減少碰撞事故,亦可減少傷亡人數,所以,自105年度起新北市警局首先針對所屬各級公務車輛含警用巡邏車、大型重型車機、普通重機車、偵防車、拖吊車優先實施「白天開頭燈」規定,並於出入登記簿、車輛領用登記簿加註「駕駛公務車輛,白天開頭燈」的提醒語句

▲白天駕汽機車開頭燈,新北警已從今年率先施行,期能起帶頭做用使交通事故發生率再降低。(圖/新北交通隊提供)

另將製作告示貼紙,發送警察局所屬各單位,要求車輛保管人張貼車內,以宣導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及增加反應時間,期能達到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且減少事故發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