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收7張罰單,國信證券又違規了
來源 | 深藍財經
作者 | 王鑫
7月5日,國信證券公告稱,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經查,國信證券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開展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部分產品具有通道業務特徵,主動管理不足;二是資管新規整改不實,存在規模較大的資產管理計劃實質仍爲非淨值化通道類產品;三是個別產品爲其他金融機構違規運作資金池類理財業務提供便利;四是存在產品投資限額授權不審慎、債券評級方法客觀性不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足等問題。
由於存在以上違規行爲,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 品備案 3 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除了國信證券之外,同日,銀河證券子公司也因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違規被罰。
針對此次處罰,國信證券表示,公司已對相關業務開展了全面自查,將進一步強化各項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規範執業意識,持續建立健全相關內控制度,對所涉問題全力推進整改。
根據深圳證監局網站信息,國信證券此次處罰還涉及到個人。作爲國信證券時任分管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高管袁超被監管談話,投資經理馬謙、凌鈴被出具警示函。
據不完全統計,包括此次被暫停新增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資格在內,今年以來,國信證券已四次被罰,公司及員工共收到7張相關監管罰單,涉及投行、私募資管等多個業務。
5月6日,國信證券作爲奧普特首發上市保薦機構,在持續督導過程未及時督促奧普特履行募投計劃變更審議及披露程序,也未糾正奧普特使用其他募集專戶發放薪酬問題,被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並要求其提交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
4月19日,因合規內控問題,國信證券連同時任分管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高管杜海江被深證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此次暴露的問題,除了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紓困產品管理、爲金融機構及其管理產品規避監管提供便利方面違規外,監管還指出,國信證券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個別產品未經備案開展業務、個別基金部分投資款被合作方挪用。
1月4日,深交所披露了針對國信證券及其保薦代表人周夢、楊濤的監管函。該函件涉及國信證券在推薦遼寧垠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過程中的違規行爲,國信證券被要求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內部追責和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兩名保代被採取書面警示。
此次深交所指出,發行人通過聘請第三方推廣商開展推廣活動,包括科室會議組織、手術跟臺、醫院拜訪、信息收集、市場調查等,報告期各期推廣費分別爲7,918.43萬元、9,191.28萬元、12,737.09萬元和3,008.86萬元,佔各期銷售費用比例均爲70%左右。對此,國信證券曾發表明確意見稱,發行人針對市場推廣活動制定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然而,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發行人推廣活動內部控制缺失,部分推廣商由發行人實際控制,推廣成果文件不規範或大量後補。
作爲華南老牌大型綜合性券商,年報顯示,國信證券2023年營收同比增長9.08%至173.17億元,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5.57%至64.27億元。其中,包含股票承銷保薦的投資銀行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4.19億元,同比下降24.58%;包含股票質押式回購的財富管理與機構業務實現營業收入74.68億元,同比下降10.03%。
今年一季度,國信證券營收、淨利潤雙雙下滑,其中營收同比下降19.24%至33.62億元,歸母淨利潤同比下降30.51%至12.29億元;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由上年度的2.89億元下降至2.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