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女北捷被扯掉內衣!「裸上身」遭120kg男重壓暴打 網一看過程全火了

新北板橋府中捷運站驚傳街頭隨機攻擊案。(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董美琪陳豐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2月在板橋府中站2號出口牽YouBike時,突然被一名身高180公分、120公斤的劉姓男子襲胸,她勇敢抓住劉的衣領質問並準備報警,沒想到反被壓在地上後,遭扯下上衣內衣當街赤裸上半身。幸好一旁見義勇爲的民衆及時幫忙制伏劉男,新北地院發現劉男近4年都有性騷擾紀錄,依照性騷擾、強制猥褻等罪嫌判他4個月、10個月徒刑。不過新聞一出,許多民衆感到義憤填膺,相當心疼受害女子「她很勇敢」。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當日上午9時許準備還完YouBike去搭捷運,卻在人行道狹窄處,被劉男伸出左手抓捏左邊胸部,她當下停車質問爲何要襲胸,劉男卻辯稱「你有什麼辦法證明我襲胸?」女子認爲劉男是慣犯,且該處爲監視器死角,於是抓住劉男衣領就要抓他去報案

雙方爆發拉扯衝突,由於劉男身形爲180公分、120公斤的壯漢,一把就將才155公分、50公斤的女子強壓在地上,毆打她的背部,女子爲了救命抓住劉男下體原本以爲能夠逃出生天,沒想到又被一把抓回來,從背後扯掉她的衣服胸罩所幸附近民衆見狀將劉男壓在地上斥責,另外有善心人士拿衣服給女子遮蔽赤裸的上半身。

但劉男卻辯稱他沒有對女子襲胸,且是女子先抓住他、辱罵自己三字經,且8年前他曾經出過車禍手術後左側肢體無力,所以左手、左腳不靈活,不會以左手去襲胸,應該是肢體無力爲求平衡避免跌倒時,纔會碰觸到女子胸部,沒有性騷擾的犯意。

審理法官認爲,雖然手術後醫院認定劉男左側肢體一例,但不代表左手無法抓捏,且目擊者有看到劉男一手勾着女子脖子、一手則要扯下女子衣服,可見左手還是能正常動作,且近4年劉男都有在公共場所性騷擾的紀錄,因此依照性騷擾及強制猥褻罪嫌判刑。

此報導一出,引起多方關注。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也在臉書痛斥「惡劣的累犯!!!無法使用左手那爲何能扣住女子並把衣物扯掉」。網友也紛紛認爲,「四年都有紀錄,還在外閒晃,這就是法官沒事情做,輕判才能常常與這些人聊聊」、「太輕了,對於女的是件很難抹滅的事」、「才判四個月到十個月!太輕了吧!這年頭要逼人穿鎧甲才能出門是嗎?」、「板橋人渣,有夠惡」、「無法無天了」、「現在是不是要練個如來神掌什麼的來保護自己?」、「現在開始,要帶電擊棒」。

另外PTT鄉民也痛批太離譜,「X,我家就在附近」、「這也太羞辱了吧」、「這種連續犯都可以藉口自己有精神異常 」、「女生很勇敢,給推」、「近四年都有紀錄真誇張」、「嬌小女生直接抓巨漢,猛」、「左手左腳無力襲胸卻能壓制拔衣,你再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