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客囤積135條免稅菸擬輸臺遭航警查獲 恐遭罰20萬

金門一名黃姓男子日前開車送朋友去機場,結果執勤員警在執行交通疏導過程中發現,黃男的車上竟有滿滿的一箱免稅煙品,總計135條,數量遠超過自用需求,航警局臺北分局金門分駐所員警將其查獲並依違反煙酒管理法第46條之規定等相關法規,移請金門縣政府進行裁處,據瞭解,恐將面臨近20萬元的罰款。

據瞭解,這起首度查獲的大量免稅煙品案,是6月17日航警在進行交通疏導時,成功查獲一起意圖販賣而運輸免稅煙品案件,此次查獲的煙品包括七星硬盒等5種品牌免稅煙品,總計135條,市價約16萬;經初步調查顯示,黃姓民衆也坦承意圖將這些免稅煙品採「化整爲零」方式,委託赴臺旅客協助運輸到臺灣進行銷售,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金門航警所隨即將煙扣留並將案件移交給金門縣政府財政處,此次的查獲行動顯示出航警局金門分駐所對於非法活動的高度警覺和專業執法能力;另金門分駐所也指出,爲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將加強機場查緝作爲,並配合張貼宣導海報於行李拖運及旅客進入口等地,同時將與金門縣政府及海關等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打擊非法運輸和販賣行爲,確保國內市場秩序。

金門縣政府也提醒,隨着新冠疫情解封之後,小三通恢復入出境往來,搭乘人數逐漸攀升,免稅商品成爲許多旅客的購物選擇,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這一機會企圖非法牟利,呼籲民衆勿貪小便宜而觸犯法律。依據法律規定,旅客在出入境時攜帶的免稅菸酒品免稅範圍以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爲限,超過法定限量的免稅菸酒品將被視爲違法,且輸入後不得移作營業用途使用,一旦被查獲,將面臨罰鍰及沒入處分。

據瞭解,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煙、私酒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600萬元爲限。」旨在維護國內市場秩序,防止非法交易,同時保護合法業者的權益。

金門航警日前在進行交通疏導時,成功查獲一起意圖販賣而運輸免稅煙品案件,總計135條,市價約16萬,金門航警所與縣府一起加強免稅煙品宣導。圖/縣府提供

金門航警所日前查獲一起意圖販賣而運輸免稅煙品案件,金門航空站其實早就有加強宣導。圖/縣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