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親吻」女同事指遭騷擾 愛心表情泄與人夫曖昧關係

曉萱聲稱,阿德曾兩次主動擁抱、親吻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老公阿德(化名)的女同事曉萱(化名)介入其婚姻,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案件經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曉萱需賠償15萬元。可上訴。

根據小美的主張,他與配偶阿德於民國109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然而,曉萱明知阿德已婚,仍在去年10月26日至11月12日間,與阿德發展出曖昧關係,不僅成爲男女朋友,甚至還有擁抱、親吻等親密行爲,嚴重侵犯了小美作爲配偶的權益,造成其極大精神痛苦。因此,小美依《民法》相關條文,向曉萱提出80萬元的賠償請求,並加計利息。

但曉萱卻反駁,表示她與阿德只是公司同事,並無男女朋友或曖昧關係。曉萱聲稱,阿德曾兩次主動擁抱、親吻她,但她已拒絕,認爲這是阿德擅自的行爲,並強調自己也受到阿德的性騷擾,與此事無關。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曉萱與阿德的確有過親密互動。LINE通訊紀錄顯示,兩人不僅互相傳送愛心圖案,還有「早點回家」、「路上小心」等親暱對話,顯示兩人已超越一般同事關係。再者,阿德親筆寫下悔過書,承認自己在婚姻期間與曉萱有過抱抱和親吻的行爲,並對妻子和家人表示歉意。這些證據使法院認定,兩人的行爲確實超越正常社交範圍,侵犯了小美基於婚姻關係的法益。

儘管曉萱辯稱自己是性騷擾受害者,但法院認爲,從兩人的互動情況及事發後曉萱的處理方式來看,曉萱未積極阻止阿德的行爲,也未報警或向主管反映,顯然無法支援她的主張。

法院最終認定,曉萱的行爲已嚴重損害小美的婚姻權益,判處她賠償小美精神慰撫金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