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黃曉明葉珂分手的網友道歉,收到律師函,稱自己亂講

11月7日晚,黃曉明被曝和葉珂分手並被索要2.7億元分手費一事衝上熱搜。

11月8日,瀟湘晨報記者注意到,最早爆料此事、稱黃曉明遭遇“殺豬盤”並被索要2.7億分手費的博主已經刪除相關微博。此外,曾在朋友圈爆料相關內容的一名網友更新朋友圈稱,自己此前所說只是道聽途說,發佈的是不實信息,自己已經接到律師函。

截至目前,黃曉明及葉珂均未對此事有公開回應。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爲,若造謠屬實,這種造謠行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面臨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責任,其次侵犯了明星及其女友的名譽權,受害人有權要求造謠者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如果網友的造謠行爲影響範圍太大,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誹謗罪。

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情侶之間分手索要分手費都沒有法律依據,如果雙方在戀愛關係結束後基於自願協商確定一方給予對方適當補償的分手費是合理的。如果通過脅迫、恐嚇方式索要分手費的,有可能涉及敲詐勒索,是違法行爲。

(來源:瀟湘晨報)